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控股”或“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在 2025 年度
的工作中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题,对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将 2025 年度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吴成昌,男,1957 年 4 月出生,籍贯江苏省,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民航
飞行学院飞机驾驶专业,二级飞行员。1980 年参加工作,现任海南航空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机长、教员、飞行主任,
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标准司处长、副司长,中国民用航空西北地区管理局党委书
记,中国民用航空局安全总监,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副理事长等职务。
(二)独立性情况
在 2025 年度任职期间,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从公
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个人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权益;
也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
董事的情形。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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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应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吴成昌 6 3
应出席董事会会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姓名 缺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次数 自出席会议
吴成昌 16 16 0 0 否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务实和诚实负责的原则,积极参加董
事会会议、出席股东大会。在董事会召开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就需要审议的
议案与公司的相关负责人充分沟通了解,为董事会审议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在出
席上述会议时,积极参与讨论,综合各方面因素,客观发表独立意见。本人以独
立、客观、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各项议案均表示同意,
未出现保留意见、反对意见、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考核委员会、2 次战略委员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姓名 应参会 实际参 应参会 实际参 应参会 实际参 应参会 实际参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次数 会次数
吴成昌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2 2
经营情况,与公司管理团队保持充分沟通,严格履行审议程序,积极参与所有议
案的讨论,充分发挥专业特长,为公司生产运营提供合理化建议。
训练有限公司 100.0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战略委员会就本次股权购买事
项进行了事前审议,认为随着民航业的发展以及公司机队规模的不断壮大,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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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羽飞行训练有限公司股权有利于公司完善航空产业链布局,提高公司对飞
行员、乘务员培训需求的保障能力,降低公司培训成本,同时可承接其他企业航
空特业人员的培训业务,增加公司经营收入,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姓名 应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吴成昌 12 12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本人认真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所有议案均进
行了认真审阅,并提出专业意见和建议。
(四)现场考察情况
多种形式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利用参加各项会议的机会及其他工
作时间,实地考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监督公司飞行安
全管理工作,及时提出专业性意见。
(五)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针对本人提出的问题,公司相关负责人能够及时回复,帮助本人了解公司经营情
况和财务状况,有效保障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为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提供了
充分的保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了认真审阅,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以下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从有利
于公司发展、维护股东利益角度,对公司决策、执行以及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
性,做出独立客观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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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情况
预计的议案》
《关于向海航货运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控股子公
司购买沈阳北翔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多项重要关联
交易议案。
本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
则的要求,对上述关联交易相关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以及定价公允性进行了认
真审核。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履职期间,本人积极配合监管单位督促
公司妥善解决前期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应收款项,并指导公司完善关联交易
相关制度,保障上市公司利益。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查。本人认为公司定期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
实地反映本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建
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公司在经营成果真实性、经营业务合规性、内
部控制有效性方面达到了内部控制目标,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聘用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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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简称“大信”)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人及其他董
事对大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大信具备为本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前已通过公司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并最终经股东大会表决
通过,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聘任李都都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李都都为公司财务总监。2025
年 12 月公司完成第十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继续聘任李都都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聘任事项事前已履行提名委员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程序,公司聘任财务总
监的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所聘任的财务总监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经核查,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经核查,2025 年董事会提名董事、聘任高管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相关人员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
未发现以上人员有违反《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情况,不存在被
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以及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且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
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对外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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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的《关于与控股子公司 2025 年互保额度的议案》规定的新增额度范围内。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共计向关联方提供 2 项担保,均是为保障公司及子公司飞机租
赁顺利实施提供的担保,两项担保已通过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为保障公司利
益,关联方均提供了反担保措施。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亦不存在损
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2026年度,本人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
事会及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为公司生产经营提供合理有效的建议,并进一步学习
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
本人对公司在 2025 年给予我工作上的积极配合及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报告。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吴成昌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