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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北京慧辰资道资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
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
《北京慧辰资道资
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在2025
年度勤勉尽责,积极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现就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
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在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孟为、柴健、李永
林,孟为女士、柴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孟为女士担任召集人。2025年3月,
公司董事马亮先生由于工作调整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
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于2025年3月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由李永林先生担任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七次会议,各委员在任职期间均亲自出席了全
部会议, 具体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召集人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
作的汇报 报,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及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
报告>的议案》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
《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
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的议案》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的议案》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名称、调
整实施内容、投资结构、投资总
额及延期的议案》
《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审计委员会听取了年审会计师
作计划的汇报 并进行了充分讨论和沟通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委员审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
简称“大华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
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
审计工作安排需要,同意聘任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
在年审工作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听取
外部审计师关于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工作内容及重大事项的汇报,提出应重点关
注的问题,指导其做好相关工作。同时,督促审计机构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要
求及时完成审计工作,针对年审工作中发现的重大事项,审计委员会与外部审计
师及时沟通交流,促使公司相关年审工作及时推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所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和评价,认为其在为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
胜任能力,能够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计
工作,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双方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等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从专业
的角度监督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严格按照审计工作
计划执行,积极推进公司内控规范体系优化工作。审计委员会建议公司高度重视
内部审计工作,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及内审机制、优化流程,助力公司持续提升内
部管理。
(三)审阅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从专业角度对公司财
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客
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财务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
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财务报告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指导与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建设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公司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和执行,对公司内
部控制体系建设和优化进行了监督和指导。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持
续建立、建全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强化内部规范的执行和落实,保证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相关问题得到了有效控制,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
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及内部控制工作中存在重大问题。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及年审会计师大华所保持充
分有效的沟通,听取各方诉求意见,积极进行了相关协调工作,确保按时高效的
完成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职尽责,充分
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发挥了监督和指导职能,监督公司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
和内部控制工作,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密切关注和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加
强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促进公司完善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公司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持续对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制度
完善与内部控制检查等工作督导,确保信息披露及时、正确、无重大遗漏和误导
性陈述,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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