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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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天健所 2025 年度审
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事务所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 2011 年 7 月 18 日 组织形式 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 钟建国 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50 人
人员数量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
业务收入总额 29.88 亿元
审计业务收入 26.01 亿元
计)业务收入
证券业务收入 15.47 亿元
客户家数 756 家
审计收费总额 7.35 亿元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
司(含 A、B 股)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
涉及主要行业
审计情况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和社会工
作等。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578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同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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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
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5 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
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
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案件
原告 被告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时间
天健所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 已完结(天健所
度、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 需 在 5% 的 范围
华仪电气、东
投资者 海证券、天健
月6日 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 承担连带责任,
所
中被列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 天 健 所 已 按 期
连带赔偿责任。 履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所的履行能力
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二)诚信记录
天健所近三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 18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 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11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三)独立性
天健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四)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天健所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
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
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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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
(五)信息安全管理
天健所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
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
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为有序推进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天健所根据公司及下属企业实际情况,
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
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
间要求。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
成本核算、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减值等。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所根据
审计准则要求,勤勉尽责,就审计工作范围、审计方案和计划、年报审计要点及
风险评估程序、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保持独
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报告期内,天健所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
等的相关要求,天健所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
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
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
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天健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天健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所的资质条件、执业记录、质量管理水平、工作方案、
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信息安全管理、风险承担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天健所在审计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工作履职过程中,严
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
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相关工作,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勤勉尽责,
恪尽职守,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
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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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