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06 证券简称:精工科技 公告编号:2026-027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提供融资担
保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精工智能建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智能建机)、浙江精工智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纺机)提供融
资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能建机、智能纺机各提供不
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5 月 11 日止,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
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大会通过上述事项之
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
会或股东大会。
目前,因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将届满,根据智能建机、智能纺机的实际生产
经营情况,公司拟继续对智能建机、智能纺机提供融资担保,在本次担保事项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三年内,对智能建机、智能纺机各提供融资余额不超过
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会通过上述事
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
董事会或股东会。
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
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智能建机
公司名称:浙江精工智能建材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23 年 2 月 2 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湖路 1809 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材料生产专用机械制造;机械设备销售;建筑工
程用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
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智能建机总资产为 21,384.68 万元,负债总额为
元,净利润 1,975.34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二)智能纺机
公司名称:浙江精工智能纺织机械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3 年 2 月 2 日
公司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华舍街道鉴湖路 1809 号
法定代表人:吴海祥
注册资本:5,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纺织专用设备制造;纺织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修
理;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智能纺机总资产为 36,583.38 万元,负债总额为
元,净利润-2,385.95 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同意公司在本次担保事项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三年内,继续对智能建
机、智能纺机各提供融资余额不超过 10,000 万元人民币(含 10,000 万元)的担
保额度,担保方式均为连带责任保证方式,在此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
司拟授权由董事长在股东会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
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智能建机、智能纺机提供融资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其正
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智能建机、智能纺机的可持续性发展,且具有绝
对的控股权和控制力,风险较小、可控性强。公司担保行为均按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等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被担保方债
务违约而承担担保责任,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为智能建机、智能纺机提供本次担
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拟继续担保额度),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244,908.45 万元的
提供的担保)为 0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244,908.45
万元的 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含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为 8,469.41 万元(其中,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余额为 8,469.41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244,908.45
万元的 3.46%。
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议。
特此公告。
浙江精工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