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30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满足资金需求,北京首
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在境内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
公司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一、公司符合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一)公司符合《证券法》规定的相关条件,具体包括:
(二)公司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
公司债券的条件,具体包括:
(三)公司不存在《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
定的不得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情况,具体包括:
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
(四)公司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交易所规则及监管机构规定的不
得公开发行债券的情形和条件。
二、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方案
(一)注册发行规模
申请注册规模不超 50 亿元(含 50 亿元),其中:科技创新公司
债券 30 亿元(含)、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20 亿元(含)
。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面值 100 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
本次债券以公开方式发行,发行对象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专业投资者,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采用分期发行。
(四)债券期限
不超过 5 年。
(五)债券品种
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30 亿元(含)、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20 亿
元(含)。申报阶段无需明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安排,债券期限、募
集资金具体使用计划、债项评级(如有)等信息可以在各期债券发行
前补充披露,具体由总经理按股东会授权根据融资需求、相关规定及
市场情况确定。
(六)债券利率和利息支付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其利息
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各期债券簿记建档结果,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可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本息、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及股权投资(含兼并收购)以及法律
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在合并范围内统筹使用。
(八)增信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无担保方式发行。
(九)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等其他含权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调整票面利率条款、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等其他含权条款,及相关具体内容由总经理按股东会授权根据相关规
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十)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以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十一)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在每次发行结束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交易事宜。
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
上市交易。
(十二)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在出现预计不能偿付本次债券本息或者在本次债券到期时
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十三)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事宜的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生效,并持续有效至本次债券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之日起 24 个
月届满之日。
四、授权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授权事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披露同日
发布的《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全权办理
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公告》。
五、其他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
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
六、备查文件
九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