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8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
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
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第六届董事会换届选举,现
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
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3 名,(包括职工代
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独立董事 2 名。经公司股东提名,
董事会同意提名商晓波先生、万胜平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同意提名吴小亚先生、孙永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
中吴小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董事候选人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将与
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
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吴小亚先生、孙永标先生均已取得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吴小亚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 2 名独立董事候
选人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超过 6 年的情形,且兼任境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均
未超过 3 家。根据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
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
关职责。公司对第六届董事会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
感谢!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附件: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商晓波先生,生于 1974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浙江嵊州人,中
国钢结构协会副会长、安徽省浙江商会副会长。2010 年安徽省五一劳动奖章、
司股份 249,519,764 股,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邓烨芳系
夫妻关系;与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商晓红系姐弟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
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
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
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万胜平先生,生于 197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
级会计师、高级经济师。曾任职安庆电力四维实业总公司财务部,安徽科苑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979)财务组长。2002 年至今在本公司工作, 现
任本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万胜平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48,687股,持有公司2022年员
工持股计划股份约255,30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04%,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
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吴小亚先生,生于 1973 年 5 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现就职于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徽分所负责人,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吴小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孙永标先生,生于1978年8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法学硕士,
全国律协惩戒委委员、安徽省法学法律专家库专家、安徽省省级法治人才库成员、
合肥市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合肥市律协副监事长等。现任安徽怀谷律师事务所党
支部书记、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孙永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
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