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路钢构: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22: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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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26-029
 债券代码:128134      债券简称:鸿路转债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
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
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
量无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
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规定了“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金融资产
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和
“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
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
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
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
定。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除上述
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
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它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
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报告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
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
情况,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涉
及前期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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