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燃气: 成都燃气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2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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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恪守忠
实勤勉义务,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开展公司内外部审计
的沟通协调、监督核查工作,现就 2025 年度工作履职情况
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包
括 3 名独立董事和 2 名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为叶勇先生、
李建勋先生和吴家正先生,非独立董事为徐林先生和周昕先
生。其中,叶勇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并担任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全体成员均具备胜任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
验,且符合相关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4 次会议,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二)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三)2025 年 8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
摘要的议案》。
     (四)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案》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在 2025 年的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
营情况,认真开展工作,勤勉履行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
对董事会决策及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监督及评估审计机构情况
议通过《关于拟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任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年
报审计机构。审计委员会积极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
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与年报会计师事务所召开沟通会 2 次,
确保审计过程有序进行,并按照预定时间完成了所有必要的
审计步骤。通过有效的沟通和协作,保证了审计工作的效率
和质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进行审计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
全面而细致地执行审计工作,如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履行了作为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听取公司审计部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 4 次季度工作汇报会,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督促内部审计工作严格按照年度审计计划实施。会上,审计
委员会结合公司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安排,重点关注了
以下事项:经济责任审计的组织实施与离任审计的覆盖情况;
经营管理审计在效能提升、客户服务、费用合规等关键领域
的推进成效;审计整改工作的闭环管理,包括整改清单落实、
整改责任书签订及整改结果考核运用;内控监督评价中对接
驳业务、计量公司新业务等重点领域的风险识别与缺陷整改;
重大风险评估与动态风险提示工作的开展情况;以及违规经
营投资责任追究机制建设与相关培训落实进展。针对上述事
项,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部进行了深入研讨,并从独立、专业
的角度提出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撑。报告
期内,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季度、半年度
和年度报告,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相关会计政策
的规定,准确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公
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真实、完整、准确,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导致
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了解和审查,认
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形成了
适应公司经营管理和战略发展需要的内部控制体系。报告期
内公司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了内控团队建设和专业
人员培训,不断提升控制措施与公司业务的紧密度,切实发
挥风险防控功能,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的内
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治理规范的要求,内部控制评
价结果真实有效,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
况。
     (五)协调沟通内部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
与外部审计机构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就公司
重大审计问题与经营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与外
部审计机构进行沟通,保障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有序开展。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
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计委员会原监事会的相关职权,我们更要加强自身专业性学
习,促进履职能力不断适应新形势、新业务、新要求,在充
分发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
工作和内部控制等主要职能的同时;也要积极发挥原监事会
的监督职能,在监督工作深度、广度和力度上下功夫,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促进公司稳健
经营和规范运作。
(本页无正文,仅为《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之签署页)
委员签名:
叶勇                   徐林                        周昕
------------------   ------------------        -----------------
李建勋                  吴家正
------------------   ------------------
                       成都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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