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就第九届董事会现任独立董事傅涛先生、
胡俊杰先生、谢乔昕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傅涛先生、胡俊杰先生、谢乔昕先生的任职经历及其签署的独立
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
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旺能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