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本委员会”)本着勤
勉尽责的原则,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审查情况
本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人员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
价,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合法有效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质,项目
执业团队人员配备合理、专业能力突出,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审计独立性
的利害关系,其诚信状况良好、执业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完全具备为公司提供
各项实际需求。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本委员会提前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项目负责人及核心注册会计师开展
审前专项沟通,认真听取并审阅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制定的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
工作计划、审计范围界定、审计程序设计及具体时间安排。经审议,本委员会确
认该审计工作计划贴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及财务核算特点,审计程序设计科学、
时间安排合理可行,能够有效保障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正常推进。
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实施期间,本委员会与审计机构保持充分、及
时的沟通对接,持续跟踪审计工作进展,听取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审计内容调
整、审计过程中发现的财务相关问题及核查情况的专项汇报。针对审计过程中发
现的问题,本委员会第一时间督促公司财务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协同对接、
逐项核实解决,同时要求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开展工作,严控审计质量,确保在约定时限内推进审计工作,杜绝审计过程中出
现不合规、不规范情形。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
本委员会按照规定认真审阅其编制的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对报表编制的合规
性、合理性进行专项核查,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
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向本委员会提交标准无保留意见
的年度审计报告后,本委员会对审计报告、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最终审议
核查,重点确认审计意见类型恰当、财务会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报表所载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经审慎审议,本委员会一致认可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审计报告及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同意将上述材料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核。
三、监督履职工作总结评价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全面履
行对公司审计工作的监督职责。从审计机构资质审查到审计工作全流程跟踪,本
委员会通过规范的审议程序、高效的沟通协调、严格的问题督办,切实发挥了审
计监督、指导与协调作用。
在本次审计工作中,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保持良好的审计独立性,认真履行各项审计程序,审计工作
安排科学、实施过程规范、审计结论客观公允,其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
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 2025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执
业质量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审计工作标准。
四、履职结论及后续工作安排
本委员会经全面核查与客观评价,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的合法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2025 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
勤勉尽责、程序规范、执业质量良好,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其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相关财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后续,本委员会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切实履行审计监
督职责,持续加强对公司审计工作的全流程监督,督促审计机构规范执业、严控
审计质量;同时,将以审计监督为抓手,进一步推动公司完善财务治理体系、强
化内控建设,促进公司财务工作的持续规范,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规范治理和高质量发展。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