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冠铜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安徽铜冠铜箔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
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初始成立于 2011 年 7 月 18 日,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了《关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已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
报告进行审计,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审计报告,
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
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
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鉴证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
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
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
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于选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议,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人员信息、诚信记录、证券服务备案等情况进行了核实,
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诚信状况良好,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及
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选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
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审计完成后就审计结果情况等事项进行沟通,召开了 2025 年报审计沟通会
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等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重点关
注问题进行充分沟通。
《2025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025 年度关联交易专
项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将前述议案提交公
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
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
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
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
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
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
及时,切实地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
安徽铜冠铜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