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简称:通策医疗 证券代码:600763 编号:临 2026-010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
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利润分配方
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
[2026]6522 号 ) , 公 司 2025 年 度 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净 利 润 为
据《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按 10%提取盈余公积后,期末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现
金分红,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未分配利润及资本公
积余额留存至下一年度。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资金需求
公司系借壳上市之医疗服务公众公司且未进行其他资本运作,伴随医疗大健
康产业的不断发展,公司面临更多的投资机会,新建项目较多,为给投资者带来
长期的回报,公司需要留存充足资金满足发展需求,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利润)为正值;
率不高于 50%;
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
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者归还欠款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二)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计划及用途
考虑公司收购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
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以及省内蒲公英投资项目、
杭口银湖分院,杭口未来科技城总院等项目投入的需要。2026 年拟对外投资的
累计支出将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且超过 5000 万元。
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 100%股权,2026 年预计支付 6 亿
元;
设资金约 1.2 亿元;
金华和衢州等地,提升医院经营能力,增加的经营场所也利于口腔医疗经营及业
务的稳定发展。2026 年预计医院装修、采购设备和支付房租需要投入约 0.5 亿
元;
在 2026 年逐步进入建设阶段,月湖院区、湖州院区、北仑院区等院区将会进行
改扩建,预计投资约 1 亿元;
中心、杭州口腔医院银湖分院、公司客服中心建设、旗下各医院互联网代运营、
专家医生 IP 运营直播,2026 年预计需投入建设资金 1 亿元;
年预计支付建设费用约 1.5 亿元。
综上,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收购杭州存济眼镜有限公司、宁波广
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广济眼视光科技有限公司、新昌广济眼镜有限公司
以及省内蒲公英投资项目、杭口银湖分院,杭口未来科技城总院等项目投入的需
要,共对外投资达到 12.8 亿元。为保证公司运营资金需求,保证上述项目的顺
利实施和公司稳健可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更好地回报投资者,符合
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和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
司目前的实际情况,董事会提议 2025 年不对公司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分配。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通策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董事会认为: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充分考虑当前公司的实际情况并兼顾公司股东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董事会从公司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处于发展阶段满足新建项目投入需要相适应。我们同意
公司 2025 年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将该方案
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通策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