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本保荐机构”)
作为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贝集团”或“公司”)2021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东贝集团 2025 年度募
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940 号)核准,东贝集团非公开发行股票
金总额为 588,000,000.00 元。截至 2022 年 8 月 9 日止,公司已收到扣除承销费和
保荐费(不含税)共计 10,179,245.28 元的出资款人民币 577,820,754.72 元,再扣除
其他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094,339.62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 576,726,415.09 元。上述资金已于 2022 年 8 月 9 日全部到位,并经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8 月 10 日出具的大信验字[2022]第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元)
减:保荐及承销费用 10,179,245.28
减: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8,229,729.29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项目 210,247,903.32
补充流动资金 171,764,273.83
募投项目累计支出 196,217,552.14
减: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900,000.00
加:利息收入减去手续费及发行费用的净额 1,308,974.57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本保荐机构、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签订了《募集
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交所主板)》
(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
本保荐机构、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本保荐机构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铁山支行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压缩机有限公司、孙公
司东贝机电(江苏)有限公司、本保荐机构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迁分行于
股子公司黄石东贝电机有限公司、本保荐机构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
行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公
司控股子公司黄石东贝铸造有限公司、本保荐机构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
石石灰窑支行于 2022 年 9 月 5 日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
重大差异。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截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募投项目已
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用于日常经营活动,上述事项实施完毕后,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为方便
账户管理,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
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随之终止。
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
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
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的实施地点由
“大冶经济开发区罗桥工业园港湖路 6 号”变更为“大冶市攀宇工业园八号路以东、
七号路以西、十七号路以南 A 地块”。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
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21,190.68 万元,
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 90.0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
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21,280.68 万元,批
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3 年
再置换。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
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 7,8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将
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年产 100 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年产 400 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
机生产线扩建项目和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节能变频电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公司将前述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
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
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董事
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
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
露”。前述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低于 10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专
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募投项目节余
资金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
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集资金节余资金 3.79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
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公司
就募集资金专户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相应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应当经董事
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
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的,还应当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者低于募集资金
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
前述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低于 50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
荐人发表意见。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并办理完成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
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
的审核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
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东贝集团 2025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
符合《证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
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672.64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86.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无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7,822.9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无
项目达 项目可
已 变 更 截至期末累计 是否
募集资金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投 到预定 本年度 行性是
项目(含 调整后投 本年度投 投入金额与承 达到
承诺投资项目 承诺投资 承诺投入 累计投入 入 进 度 可使用 实现的 否发生
部 分 变 资总额 入金额 诺投入金额的 预计
总额 金额(1) 金额(2) (%)(4)=(2)/(1) 状态日 效益 重大变
更) 差额(3)=(2)-(1) 效益
期 化
年产 100 万台
大规格商用制 无 6,500.00 6,500.00 6,500.00 6,507.49 7.49 100.12 2023 年 3,103.19 否 否
冷压缩机项目
年产 400 万台
高柔性智能压
无 4,500.00 4,500.00 4,500.00 4,501.18 1.18 100.03 2023 年 1,107.39 否 否
缩机生产线扩
建项目
年产 660 万台
高效环保节能 无 2,500.00 2,500.00 2,500.00 2,506.01 6.01 100.24 2024 年 1,524.40 是 否
变频电机项目
高端智能铸造
无 27,000.00 27,000.00 27,000.00 82.48 27,131.86 131.86 100.49 2025 年 4,899.10 是 否
及加工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无 17,172.64 17,172.64 17,172.64 3.79 17,176.43 3.79 100.02 否
合计 57,672.64 57,672.64 57,672.64 86.27 57,822.97 150.33 100.26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不适用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截至 2022 年 8 月 22 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已由公司使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
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为 21,190.68 万元,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不含税发行费用为 90.00 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
况
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
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 21,280.68 万元, 批准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述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项目 21,024.79 万元,剩余 165.89 万元不再置换。
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2023 年 10 月 23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8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董
事会批准之日起 12 个月,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2024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
无
关产品情况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无
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年产 100 万台大规格商用制冷压缩机项目、年产 400 万台高柔性智能压缩机生产线扩建项目和年产 660 万台高效环保
节能变频电机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前述项目节余资金用于高端智能铸造及加工项目。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
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
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100 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5%的,可以免
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前述募集资金节余金额低于 10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
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和 2025 年 12 月 2 日披露《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关于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募投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募投项目节余
资金主要系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产生的利息收入,鉴于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募
集资金节余资金 3.79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活动,并办理完成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就募集资金专户与本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根据《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募投项目全部完成后,上市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
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保荐人或者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意见。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
(包括利息收入)占募集资金净额 10%以上的,还应当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 500 万或
者低于募集资金净额 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最近一期定期报告中披露”。前述募集资金节余金
额低于 500 万元,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无需保荐人发表意见。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无
注:1、截至期末投入进度超过 100%的原因为公司将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
响,销售价格不达预期,导致该项目于本报告期未达到预计效益。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东贝机电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王佑其 苏华椿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