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对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履行了监督职责。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天健”)成立于 2011 年 7
月,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首席合伙人为钟建
国先生,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天健合伙人数量为 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54 人。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计 756 家,审计收费
总额人民币 7.36 亿元。审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
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
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
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
构应尽的职责,同意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国家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规定。
三、《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履行情况
公司与天健签订了《内部控制审计业务约定书》
《审计业务约定书》,就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事项及内控审计的事项进行约定,审计费用与股东会审议通
过的一致。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监督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基本情况、执业资
格、人员信息、业务规模、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了充分了
解和审查,认为天健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
护能力、诚信及独立性。
(二)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项目组成
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
作,并对其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如下:
制进行审计并对 2025 年已发生的财务数据进行预审。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事项召开了沟通交流会,会计师与独立董事、审计
委员会成员就审计范围、关键事项及风险进行了沟通。
在此期间,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经理适时进行沟通,积极关注
审计工作进展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
报审计沟通交流会。天健会计师就审计工作进展、年报重点关注事项、商誉计提
减值、收入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实际控制人的认定、审计报告的意见类型等重
点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
会计师及项目经理进行初审后沟通,对 2025 年度审计基本情况、审定后基本数
据、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审计委员
会成员听取了天健关于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
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天健对
公司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认为天健审计过程规范有序,按时完
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各项审计工作,出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公正。
五、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
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公司财务负责人、年审会
计师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会计师按照审计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
作,按时出具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监督、敦促作用,切实履行了审
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在执行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
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要求开展工作,出具的各项专业报告
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2025年度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