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38 证券简称: 国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6-016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
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法定程序开展董事会换届
选举工作,现将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程芳才先生、吴培诚先生、尹志波先生、彭韬先生、
黄万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董秋红女士、
张志红先生、陈辉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专业背景及履职能力
进行了严格审查。
根据广西证监局证券期货诚信查询结果的反馈,上述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
证券期货违规行为。
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张志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截至本公告
日,各独立董事候选人兼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家数均未超过三家,且在本公
司的连续任职时间未超过六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根据监管要求,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报送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
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当实行
累积投票制。鉴于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未达到
上述董事选举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当选董事将与公司职
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届
董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被中国证监会
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
经向广西证监局查询,上述董事候选人均无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记录,不存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同时,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及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前,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及各专门委员
会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相应职
责。
特此公告。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附件
北海国发川山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长、总经理,深圳市金谷远见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中科
智能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唯专美科医疗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广
州悦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南沙粤欣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2025 年 12 月 18 日当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2025 年
程芳才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元赖氨酸有限责任公司工作。现任广西汉高盛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彭韬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与公司大股东朱蓉娟女士为夫妻关系。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朱蓉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3,401.4376 万股
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6.49%。
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彭韬名下尚未执行
完毕的案件金额合计 4.29 亿元。
院教师、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广州新老海文具有限公司监事。
吴培诚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 东 不 存 在 关 联 关 系 , 截 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 , 吴 培 诚 先 生 持 有 公 司
长、湖南新五丰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远大空调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经理。
现任广州高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0 年 5 月起至今任公司副总裁、财务
总监,2010 年 9 月起至今任公司董事。
尹志波先生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
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理。现任广州市金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广州飞药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广东穗和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九州药社营(广州)医药咨询
有限公司监事。
与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
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票。
经查,程芳才先生、彭韬先生、吴培诚先生、尹志波先生、黄万平先生不
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未曾受到过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
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对董事任职资格的
要求。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
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广州市优秀青年律师凌云计划第一批入选成员,
曾被评为广州市律师协会 2018 年度、2023 年度“优秀专业委员会委员”。兼任
广州互联网法院特邀调解员、阳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海口市龙华区和顺民商
事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广东省医学会卫生管理学分会委员、港澳台法学研究
院第七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十二届广东省律师协会并购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十一届企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委员、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电子商务与物
流业务专业委员会委员。现任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投资并购与金融证
券法律业务部部长。自 2025 年 7 月 1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限责任公司总裁,万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裁,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融顾问。
计学副教授。出版了专著《财务管理与会计信息化创新研究》《企业管理会计与
财务管理》,主编教材《财务管理学》,公开发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质量控制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内部审计在公司治理中的责任与角色研究》等多篇论
文。在 2022 年第五届“福思特杯”全国大学生审计精英挑战赛中,指导广州理
工学院代表队参赛荣获本科组优秀奖,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曾任益阳市燃料
公司副总经理、广东岭南职业技术学院教师、广州瑞兴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现任广州理工学院副院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董秋红女士、陈辉先生、张志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
不存在关联关系。其中张志红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其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
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有关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经查,董秋红女士、陈辉先生、张志红先生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
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