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
理办法》,公司对大信2025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
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
分支机构,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
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9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
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二)项目成员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于曙光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
年签署上市公司报告多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赵红莹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质。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冯发明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13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报告多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
措施,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大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年报工
作安排、服务需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
工作计划,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信就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
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关键审计事项及重要审计事
项等,与公司管理层、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信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
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出具了
专项报告。
经审计,大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
公司各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大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大信在2025年审计工作中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严格遵守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为公司
提供了较好的服务,其工作细致、认真,工作成果客观、公正,能够实事求是地
发表相关审计意见。
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