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24 证券简称:北鼎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4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2026 年 4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
②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2026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塘朗城广场(西区)A 座3701大会议室。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95 人,代表股份 202,366,306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62.3868%(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本总
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 人,代表股份 198,819,056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61.29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3,547,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936%。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8 人,代表股份 3,548,350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03%。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3,547,2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0936%。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下
列议案:
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77,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
反对 17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9,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提案 2.00 关于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77,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
反对 17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提案 3.00 关于公司《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77,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9%;
反对 173,2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5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6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提案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67,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20%;
反对 177,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79%;弃权 2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49%。
提案 5.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24,3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04%;
反对 226,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21%;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0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提案 6.00 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1,998,6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83%;
反对 350,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33%;弃权 17,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80,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19%。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提案 7.00 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52,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42%;
反对 19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84%;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34,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提案 8.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62,5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93%;
反对 190,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44%;弃权 1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44,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07%。
提案 9.00 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该议案关联股东晶辉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张北、方镇、牛文娇、钟鑫已回避
表决,同意 20,868,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8731%;
反对 198,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422%;弃权 39,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1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91%。
提案 10.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40,4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84%;
反对 173,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0%;弃权 5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2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27%。
提案 11.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76,0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060%;
反对 175,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6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3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提案 12.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2,109,1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29%;
反对 24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96%;弃权 15,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91,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55%。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本次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过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谭清、袁鹏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
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