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62 证券简称:上海瀚讯 公告编号:2026-014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
临时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召
开前各董事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通知于当日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告知各
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世平先生
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为推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顺利进行,根
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公
司拟调整本次发行的方案,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调整前: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含本
数),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拟用于如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大规模无人协同异构神经网络研制及产业化
项目
合计 119,299.53 100,0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
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调整后:
考虑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前次募集资金总额中补充流动资金(含视同补充
流动资金)合计超过前次募集资金总额 30%的部分后,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
实际调减 25,400.00 万元,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大规模无人协同异构神经网络研制及产业化
项目
合计 119,299.53 74,600.00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
行投入,待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若本次发行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实
施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
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发行方案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
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编制的《上
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的相应修订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
公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
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编制的《上
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
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应修订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
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进展,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编制的《上
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相应修订内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
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
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相关
公告。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瀚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