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06 证券简称:海利得 公告编号:2026-017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审议程序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
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
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告确认,2025 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 514,357,443.46 元,依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净利润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31,637,015.04 元
后,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872,737,668.31 元。
展的预期和信心,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根据《公司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以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1,162,207,220 股扣
减截至本公告日不参与利润分配的股份 7,147,272 股(含回购股份及其他不参与
分红的股份),即 1,155,059,94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2.00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231,011,989.60 元,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
金转增股本。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231,011,989.60 元;
(2)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
(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387,430,998.62 元,占本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75.32%。
于增发新股、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致使可参与利润分配
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
本,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31,011,989.60 202,916,042.64 174,675,33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否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608,603,365.24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 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
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8.1 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截至 2025 年底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今后的年度经
营计划,用于公司研发创新、项目建设、改善公司的资本结构以及提升股东的长
期收益率等方面。公司股东会召开时将提供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保证所有股东
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单独统计并公告中小股东对本次利润分配事项的
投票结果。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
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
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继续严格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水平及对未来发展的
资金需求计划等因素做出合理分配。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
出发,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与广大股东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持续增强
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四、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
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