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13 证券简称:雷科防务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
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项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瑞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86,770,943.85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1,029,469,714.80 元 , 母 公 司 报 表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28,480,381.75 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
况,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11,046,567.4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86,770,943.85 -396,034,606.97 -443,005,460.4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029,469,714.80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8,480,381.75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308,603,670.42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11,046,567.40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即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
则》第 9.8.1 条第(九) 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因此未触及《股票上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他风险警示情形 险警示情形。
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至 2019 年 11 月期间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共计 27,454,780 股,支付的总金额为 160,007,645.06
元(含交易费用),回购单价为 5.83 元/股。具体情况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8 日披
露的《关于回购期届满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86)。上
述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剩余
股份数量为 1,894,780 股。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对剩余的回购
库存股份的用途进行变更为“用于全部注销以减少注册资本”。上述 1,894,780
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已于 2023 年 2 月 8 日办理完成。具体情况见公司 2023
年 2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3-004)。按回购单价 5.83 元/股计算,该次回购注销金额为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八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2、
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现金分红的具体条
件为:
(1)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
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现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后续持续
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正值;
(3)公司该年度经营性现金流为正值;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5)
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鉴于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为负值,合并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母
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从公司实际
情况、市场环境特征出发,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公司
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北京雷科防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