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光股份: 曙光股份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19:2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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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2025 年度审计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履行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本次为公司提供 2025 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德皓国
际成立于 2008 年 12 月 8 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首席合伙人为赵焕琪。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业务收入为 30,397.08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7,428.74 万元。审计
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
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 万
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
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具备丰富的审计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服务能力,
拥有开展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
作的需求。
  (二)聘任程序履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北京德皓国际严格按照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及公司 2025 年年报
工作安排,结合公司 2025 年度经营特点和财务状况,制定了科学合
理的审计计划,组建了专业的审计工作小组,全面开展 2025 年度审
计工作。在审计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就审计计划、重要会计政策的
执行、关键审计事项和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
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2025 年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公司于 2025 年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
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
求。
  公司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在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
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
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
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辽宁曙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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