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27 证券简称:大东方 公告编号:2026-007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董事长林乃机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 9 人,实际参会董事 9 人。公司高管人员列
席了本次董事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
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审议并通过《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五、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报告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六、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七、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并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报告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相关财务报告等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九、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九届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回避 6 票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审核意见》涉及人员林乃机、席国良、张中原、居晓林、董慧、郑永强
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审议并通过《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办法》
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九届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回避 6 票 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本《审核意见》涉及人员林乃机、席国良、张中原、居晓林、董慧、郑永强
回避表决。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一、审议并通过《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经公司第九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九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在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前,经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审议一致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董事会经审核认为:2025 年度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基本在报告
期初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范围内;公司预计
涉及的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属公司正常开展日常经营业务的需要,
涉及项目的交易各方在交易定价等方面均能遵循“公平、公正、公允”原则和市
场原则,也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议案关联董事林乃机、倪军、朱晓明、邵琼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三、审议并通过《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
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四、审议并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向参股公司“均旭地产”提供财务资
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五、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六、审议并通过《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十八、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5 月 8 日(周五)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现场会议于当日下午 1:30 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审议
内容为《2025 年度董事会报告》 、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5 年度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核意见》、《2026 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
核办法》、《关于拟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预计 2026 年度向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并听取《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股权登记日
为 2026 年 4 月 29 日(周三)。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披露。
特此公告。
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