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光电机: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19: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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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舟山晨光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电机”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晨光电机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略投资者定向配售和网上向开通北交所交易权限的合格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
发行价格为 15.5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320,333,338.5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为 278,007,592.37 元,到账时间为 2026 年 3 月 27 日。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存储情况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上述发行股份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投入进度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累计投入募集资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实施主体                  (%)(3)
                         额(调整后)(1) 金金额(2)
                                          =(2)/(1)
       高速电机、控制系统及
 合计          -         -          278,007,592.37   0.00    0.00
注 1: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调整后)为根据发行结果调整后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金额
注 2: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支出金额,不包含募集资
金到账前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
  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专户账号            金额(元)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岱山支行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岱山县支行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
  有限公司     公司杭州求是支行
舟山晨光电机股份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
  有限公司        分行
    合计             -                 -           292,105,004.73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高于募集资金净额的原因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尚未
进行置换,且尚有部分发行费用暂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原因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预留足额募集资金
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近期投入,且后续将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实施情
况和资金需求,及时调整用于现金管理的募集资金金额,确保现金管理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产品具体情况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
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且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拟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包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低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
额存单、通知存款等本金保障型产品),拟投资的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 12 个月,
且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前述使用
期限自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上述额度
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如单笔产品存续期超过前述有效期,则使用期限
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期满之日。
  (二)投资决策及实施方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
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
相关事宜。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舟山晨光
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管
理制度规定管理和使用资金,并于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使用闲置募
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
 (三)投资风险与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拟购买本金安全的现金管理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
受宏观经济影响,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资相关产品,因此
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1)公司将严格按照《舟山晨光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
关规定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监督和公告,
严控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2)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相关现金管理产品的投向、投资进展情况,一旦
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
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本金安全的
现金管理产品,系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推进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的,
相关操作严格遵循授权额度与期限范围,不存在变相调整募集资金既定用途的情
形,亦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本次对闲置募集资金
实施现金管理,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厚公司整体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
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
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规、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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