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名称: 被保荐公司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10-56051437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琨杰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11 层
联系方式:010-56051437
保荐代表人姓名:钟犇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 号院 1 号楼 11 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
智控”)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300 万股。本次公司发行新股的发行价
为 30.26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220,898.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037.89 万元后,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2,860.11 万元。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3 年 6 月 5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
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中信建投证券履行持
续督导职责,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协助、督促上市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协助和督促上市公 公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
司建立相应的内部制度、决策程序及内控机 内控机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
制,以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要求,并确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要
保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求,并确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知晓其在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
本规则下的各项义务。 已明确知晓其在相关规则下的各项义
务。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督促上市公司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督促上市公
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 司充分披露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
完整、及时、公平。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已对
当对上市公司制作信息披露公告文件提供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文件的制作提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必要的指导和协助,确保其信息披露内容简 供必要指导和协助,并确保内容简明易
明易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保 懂、语言浅白平实、具有可理解性;已
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控股股 督促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
东、实际控制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告知并 息披露义务,告知并督促其不得要求或
督促其不得要求或者协助上市公司隐瞒重 协助公司隐瞒重要信息。
要信息。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承
诺的,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其对承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相关主体对
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间、履约
承诺事项的具体内容、履约方式及时
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不能履约时的
间、履约能力分析、履约风险及对策、
救济措施等方面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保荐
不能履约时的救济措施等进行充分信
人、保荐代表人应当针对前款规定的承诺披
息披露;已持续跟进相关主体履行承诺
的进展情况,督促其及时、充分履行承
情况,督促相关主体及时、充分履行承诺。
诺;未发现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
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披露、
际控制人披露、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
履行或者变更承诺事项,不符合法律法规、
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本规则以及本所其他规定的,保荐人和保荐
的情形。
代表人应当及时提出督导意见,并督促相关
主体进行补正。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上市公司建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积极
立健全并有效执行符合公司发展阶段
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积极回报
发展阶段的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制度。
投资者。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持续关注上市公司
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解;通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关注上市公
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资料、列席股
司运作,对上市公司及其业务有充分了
东会等方式,关注上市公司日常经营和股票
解;已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调阅
交易情况,有效识别并督促上市公司披露重
大风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保荐人、保荐代
股票交易情况;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
表人应当核实上市公司重大风险披露是否
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风
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内容存在虚假记载、
险或者重大负面事项。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人、保荐
代表人应当发表意见予以说明。
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出现严重异常波动的,保
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上市公司及时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股票未出
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现严重异常波动。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督促控股股东、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督促控股股东、实
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
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心技术人员履行其作出的股份减持承
诺。本持续督导年度内,前述主体减持
主体减持公司股份是否合规、对上市公司的
情况合规,对上市公司不存在重大不利
影响等情况。
影响。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应当关注上市公司使用 保荐人、保荐代表人已持续关注上市公
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并持续披露使用情况。
二、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和保荐代表人未发现天玛智控存在重大问题。
三、重大风险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主要的风险事项如下:
(一)业绩大幅下滑或亏损的风险
性调整及能源结构加速转型影响,公司主要客户投资决策趋于审慎,资本开支收
紧,公司产品市场总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进一步加剧,公司主动调整价格
策略,以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定价巩固市场份额,导致公司收入规模收缩,主营业
务产品毛利率下降。在上述因素影响下,公司的净利润有所下滑。如果市场总需
求持续降低,公司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巩固和强化自身优势地位,存在
经营业绩进一步下滑的风险。
(二)核心竞争力风险
公司坚持创新驱动战略,二十余年来已形成较为深厚的技术积累和沉淀,推
动了企业高质量发展。随着 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新
一代数字技术加快与采矿技术深度融合发展,2025 年煤矿无人化智能开采领域
变革持续深化,公司的技术及产品也需要同步迭代升级以适配行业发展需求。如
果公司不能准确把握技术及产品发展方向、及时满足客户有效需求、聚集和稳定
核心专业技术人才、持续加大创新投入并优化改进创新方法,则无法实现持续的
创新突破并保持技术领先优势,存在技术及产品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三)市场竞争力下降风险
公司多年深耕煤矿无人化智能开采领域,技术水平、市场销售及产品应用均
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国家支持煤矿智能化发展一系列政
策的颁布和实施,为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市场空间,但近年来国
内外厂商纷纷加速布局进入市场,行业市场竞争态势进一步加剧。如果公司不能
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持续巩固和强化自身技术、产品及服务的优势地位、持
续提升产品质量、及时响应客户需求,存在客户流失,市场竞争力下降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风险
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国内大型煤炭企业,客户总体信用情况良好,长期以来合
作关系稳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应收账款的账面价值为 133,318.31
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为 27.98%,应收账款整体质量较好。但如果公司未来
应收账款管理机制未能持续优化、催收力度不足,或者受行业景气度波动等因素
影响,客户自身发生重大经营困难、现金流状况恶化,可能导致公司无法及时足
额收回应收账款,进而产生坏账损失,对公司现金流稳定性和整体盈利水平造成
不利影响的风险。
(五)煤炭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煤炭行业属于周期性行业,煤炭需求和价格呈周期性波动,行业景气度容易
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的影响。公司处于煤炭行业的无人化智能开采控
制领域,虽不与煤炭价格行情的常规波动直接关联,但受我国煤炭行业相关产业
政策及煤炭企业资本开支影响较大,因而煤炭行业的整体发展情况会对公司所处
行业发展产生直接影响。未来若煤炭行业出现周期性不利波动,公司主营业务将
会受到一定的不利影响。
(六)宏观环境风险
在宏观经济政策方面,我国正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
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各项宏观调控政策持续落地
见效。煤炭作为我国能源结构中的基础能源,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支
撑工业生产和民生需求等方面,继续发挥着“稳定器”和“压舱石”的关键作用,
但当前及未来一段时期依然面临不少内外部挑战。一方面,新能源行业持续快速
发展,替代效应逐步显现;另一方面,煤炭进口量保持一定规模,叠加国内煤炭
市场供需格局调整,共同推动国内煤炭价格逐步回归合理区间。如果煤炭企业整
体经营效益大幅下降,或受行业景气度、资金状况等因素影响导致煤矿智能化建
设推进节奏放缓,可能会直接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七)产业发展风险
为创建世界一流专业领军示范企业,公司通过全面构建战略管理体系,深入
推进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充分利用机、电、液、软、控一体化的技术积淀和人才
梯队优势,积极拓展新兴产业领域,持续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有序推进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按计划落地实施,进一步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巩固并保持行业领先地
位。鉴于新产业拓展过程中面临的市场培育周期长、技术适配难度大等问题,以
及投资并购环节的整合复杂性,叠加宏观经济环境的多重不确定性影响,公司存
在产业发展进度不及预期、募投项目建设与效益释放未达预期的风险。
四、重大违规事项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天玛智控不存在重大违规事项。
五、主要财务指标的变动原因及合理性
单位:元
本报告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度 2024年度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618,297,669.84 1,860,803,843.98 -13.03
利润总额 102,230,780.59 380,437,145.85 -73.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7,835,305.22 339,575,125.92 -71.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1,456,939.22 366,508,518.00 -42.31
本报告期末比上
主要会计数据 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12月31日
年度末增减(%)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4,301,565,009.67 4,344,478,914.04 -0.99
总资产 5,850,391,288.59 5,829,174,422.68 0.36
单位:万元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2024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23 0.78 -70.51
主要财务指标 2025 年 2024 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23 0.78 -70.5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28 8.02 减少 5.74 个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
产收益率(%)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7.69 8.32 减少 0.63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同比下降 73.1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同比下降 7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决策趋于审慎,资本开支收紧,公司产品市场总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进一
步加剧,公司主动调整价格策略,以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定价巩固市场份额,导致
公司收入规模收缩,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下降。
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 42.31%,主要系销售商
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报告期内,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70.51%、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 73.61%,系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降
所致。
六、核心竞争力的变化情况
(一)技术创新优势
公司致力于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的发展和突破,始终把科技创新作为公
司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多年来积累并逐步形成了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高水
基液压技术两大核心技术引擎,在此基础上构建了无人化智能开采感知控制技术
平台、工业互联网架构本质安全型工控平台、高压大流量液压控制技术平台、数
字比例控制技术平台、特种无人机及机器人控制技术平台和智能净水技术平台等
六大技术平台,形成了公司机、电、液、软、控的一体化无人化智能开采的成套
控制技术体系。研发了以无人化开采工艺技术、采煤工作面智能感知导航定位技
术等为主的 20 类 68 项核心技术,成功取得了一系列发明专利、技术奖项、产品
认证,并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建有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和全国重点实验室,为
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的创新提供了完善的技术支撑和保障,先后承担了 32
项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首创了“有人巡视、无人操作”的远程干预式智能
化采煤模式和“地面规划采煤、装备自动执行、面内无人作业”的无人化采煤新
模式,取得了多项关键核心技术突破。
截至 2025 年底,公司有效授权专利 857 项(含 374 项国内发明专利和 28
项境外专利),软件著作权累计达 320 项,作为主要完成单位共获得国家科学技
术进步奖二等奖 4 项、中国专利奖优秀奖 2 项、省部级奖项 84 项,牵头或参与
起草了国际标准 1 项,国家标准 13 项、行业标准 29 项,在技术突破上始终保持
行业前列,推动行业在液压支架控制技术、泵站控制技术等装备控制技术方面取
得快速发展,引领了我国无人化智能开采控制技术发展方向。
(二)人才优势
公司始终追求无人化智能开采,成立之初是从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的开采研究
所从事采煤工艺和自动控制的业务转移而来,核心技术团队经验丰富,在煤矿智
能化开采技术领域具有深厚的从业经验。目前公司拥有一支 235 人的煤矿智能开
采技术方面的研发专家队伍,涵盖机械、电气、液压、软件四大专业,研发人员
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达到 74.04%,具备多年从事煤矿智能化开采技术的研究开
发、装备研制和项目实施经验。
截至 2025 年底,公司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 1 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的专家 3 人,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专家 1 人,正高级职称 16 人,公司硕士
及以上学历人员占全体员工比例提升至 44.08%。“煤炭智能化无人开采创新团队”
于 2017 年被国家科技部授予创新人才推进计划国家重点领域创新团队,是国家
无人化智能开采领域唯一的国家级创新团队,为无人化智能开采技术的发展和进
步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三)产品先进性优势
公司在发展的每一个时期都紧抓行业机遇,引领煤矿开采技术的发展,多次
实现“国内首次”,开创市场技术和应用新局面,引领了我国煤矿无人化智能开
采技术的发展方向。2008 年,公司首次研制成功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的 SAC
型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整体达到国际先进,部分达到国际领先;2014 年,
开创我国较薄煤层国产装备无人化开采的先河;2017 年,国内首套 630L/min 成
套集成供液系统研制成功,在神东开始推广应用;2018 年,首套纯水介质产品
示范应用,开创煤矿绿色智能开采新局面;2021 年,首套 1250L/min 乳化液泵
成功应用,完成了数字液压阀系统和高端智能制造核心技术攻关及产业化布局;
模式,为综采无人化采煤提供首套工业化常态化应用解决方案,在山东、陕蒙、
山西、四川等区域十余个薄及较薄煤层矿井实现常态化应用;2024 年,自主研
制用于世界首个 10m 超大采高综采工作面的高端大流量乳化液泵站暨成套智能
集成供液系统,在陕煤集团曹家滩煤矿成功投入使用,三大系统融合程度和成套
解决方案较同类产品具有明显优势;2025 年,首创了“自主采放、远程干预、
虚实映射、无人作业”的智能采放新模式。
(四)品牌与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通过自身的创新技术和优质产品为煤矿向智能化方向的转型升级和高
质量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多次实现“国内首次”,引领了我国煤矿无人化智能
开采技术的发展方向,特别是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的国产化实施和国内首套产
品的应用,打破了国外技术的长期垄断,为我国煤炭行业解决了一项长期制约自
动化发展的重大难题,在行业内获得了广大煤矿用户的认可,建立了天玛电液和
天玛智控的品牌认知,培育形成了一批忠实的用户。先进的技术与产品,不断巩
固了天玛智控的行业地位,增强了用户的信赖,形成了正向反馈,使天玛智控成
为煤矿开采生产力发展产业链的关键环节,在行业内树立了卓越的品牌形象,积
累了深厚的客户资源。
截至 2025 年底,天玛智控 SAC 型液压支架电液控制系统累计在 400 余个大
型煤矿应用了 1313 套。国家能源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确定的 71 处(含 5
处露天煤矿)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建设煤矿中,39 处由天玛智控提供技术支撑,
占比 55%。2023 年 6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了 19 处智能化采煤工作面典型案例,
其中 11 处应用公司解决方案和产品,占比 57.9%。2024 年全国煤矿采煤工作面
智能创新大赛评定智能采煤工作面 74 个,天玛智控为 34 个获奖工作面提供技术
支撑,占比 46%,支撑获奖工作面特等奖 8 个,占比 50%,一等奖 7 个,占比
了第二批智能化试点推广煤矿,全国共 19 处煤矿达到了预期效果并成功入选,
天玛智控为其中 7 处煤矿提供装备和技术支持,行业占比最高。
近年来公司持续加强品牌建设,荣获“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CMMM)四
级标准认证”“国资委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企业”“北京市绿色工厂”和“中
国煤炭机械工业优质品牌产品”等称号,并于 2024 年被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为
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5 年被评为北京市两业融合试点企业(领跑型)。这些
荣誉从不同维度体现了天玛智控在智能制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发展以及质量提
升等方面的突出成果,彰显了天玛智控在技术创新、改革发展、ESG 实践等方
面的综合实力。
七、研发支出变化及研发进展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变化幅度(%)
费用化研发投入 124,388,833.52 154,791,322.93 -19.64
资本化研发投入 0.00 0.00 -
研发投入合计 124,388,833.52 154,791,322.93 -19.64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0.00 0.00 -
公司 2025 年度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较
上年同期减少 0.63 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授权专利 173 项(其中国内发明专利 77 项,境外专利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效授权专利 857 项(含 374 项国内发明专利和 28
项境外专利),软件著作权累计达 320 项。
八、新增业务进展是否与前期信息披露一致
不适用。
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是否合规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总额 2,208,980,000.00
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 65,644,216.98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到账金额 2,143,335,783.02
减: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14,734,641.85
其中:以前年度直接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 10,520,962.61
以前年度置换预先支付其他发行费用金额(不含增值税) 4,213,679.24
减:募集资金项目支出 904,030,779.09
其中:以前年度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93,052,789.98
以前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550,078,590.05
本期直接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260,899,399.06
减: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86,052,985.24
减: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115,500,000.00
其中:以前年度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7,000,000.00
本期超募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38,500,000.00
加: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54,454,111.60
其中:以前年度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41,238,215.22
本期利息收入和理财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3,215,896.38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977,471,488.44
公司 2025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
法》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
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
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直接持股、质押、冻结及
减持情况如下:
直接持股数量 2025 年质押、冻结
序号 名称/姓名 职务
(万股) 及减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间接持股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减持情况,
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公司 13,830,000 股,报告期内未增减持;
股,报告期内未增减持;
股,报告期内未增减持;
增减持;
内未增减持;
未增减持
内未增减持。
十一、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应当发表意见的其他事项
比下降 71.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
决策趋于审慎,资本开支收紧,公司产品市场总需求降低。同时,行业竞争进一
步加剧,公司主动调整价格策略,以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定价巩固市场份额,导致
公司收入规模收缩,主营业务产品毛利率下降。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
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公司 2025 年主要财务指标波动系受上述因素影
响所致,请投资者关注公司经营相关风险。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曾琨杰 钟 犇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