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魏占志,于 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3 月任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务,认真行使公司所赋予的
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
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向各位股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魏占志,男,195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长期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国营第 304 厂机械处助工、工程师,国营第 304 厂第三车间车间主
任,国营第 304 厂副厂长,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体改局副局长,中国兵器工业总公司生
产安全局副局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军品部主任,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战略委员会秘
书长,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民品部主任,南方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中国
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巡视员;2019 年 12 月退休。2022 年 6 月至 2025 年
本人在任职期间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次,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会议之前,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资料和
信息;在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会议作出
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实际出席 1 次,并签署了相关会议决议。
(二)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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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
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未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度沟通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程序的规范性。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富管理经验,从宏观战略、风险管控及企业稳健运营的角度,履行保护投资者权益的职
责:
深度与前瞻性,确保投资者能够清晰理解公司发展方向、产业布局逻辑及核心竞争力构
建路径。关注管理层在投资者交流活动中传递信息的战略一致性,促进公司与资本市场
的有效沟通,稳定投资者预期。
重点关注公司整体风险管控体系的构建与运行。在董事会层面,就完善风险防控机制提
出建议,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与运营稳定,维护公司长期价值。
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运用自身在战略管理方面的经验,对相关议案的可行性、
战略匹配度、风险收益比进行独立、审慎的判断。积极与管理层及其他董事沟通,倡导
审慎稳健的经营理念,致力于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从而保障股东的长远回报。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累计在公司及重要分支机构现场工作共计 2 天。基于在大型企业集团的管理经验,本人
在现场工作中着重从宏观战略和运营管理的角度,对公司整体运营状况、管理架构效能、
战略落地执行情况及企业文化建设进行了考察。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与高管与其他董
事交流,本人重点关注公司战略规划的实施路径、重大投资项目的进展、组织运行的效
率以及核心团队的建设情况。这些深入的现场接触,使本人能更全面地把握公司的运营
质态和发展态势,为在董事会层面就公司长远发展战略、重大资源配置及风险管理提供
具有建设性的意见积累了重要素材。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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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人协助本人履行职责,按照规定及时提前向本人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及资料,保障本
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同时本人行使职权过程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等相关人员均给予本人大力支持和配合,不存在拒绝、阻碍或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的
情形。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
长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
案》,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有关事
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至 2026 年 3 月 17 日,除上述延长有效
期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并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关联董事回避
了上述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均事前提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表决通过,表决、交易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以高度的责任感和
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在履职过程中,侧重于从
企业战略规划、风险管控、公司治理效能等宏观层面进行审视与建言,参与董事会重大
决策时,注重决策的科学性、长远性及风险与收益的平衡。本人坚持独立判断,旨在推
动公司完善治理结构、提升战略执行力与抗风险能力,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以维护公司的根本利益和全体股东的长期回报。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__________________
魏占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