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何彦峰,作为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
凌信息”)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任职期间(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要求,本着对全
体股东负责的态度,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
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发挥独立
董事的监督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4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因此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何彦峰,男,出生于 1962 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郑州
航空管理学院,中国注册会计师。1983 年 7 月至 1992 年 3 月,任西安飞机工业
公司财务经理;1992 年 3 月至 1994 年 7 月,任珠海市红海工业公司财务经理;
至 2006 年 1 月,任珠海岳华安地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6 年 2 月至今,
任珠海市华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2025 年 12 月至今,任高凌信息独立
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
履职中能够保持独立,并做出客观、专业的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的情况
东会,董事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其中现场出席 1 次,通讯表决方式出席 1 次),
并现场列席股东会。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事的要
求,独立公正履行职责。在会议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
案资料,并及时与公司管理层及其他相关人员充分沟通,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
论,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
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董事会审议通过的
所有议案无异议,均投同意票。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员会委员,并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要求,召集或出席专
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
专业意见和咨询。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人出席会议情况
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审计委员会 1 1
提名委员会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公司内审部
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探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及内部审计程序;本人积
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的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
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公正。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
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时间为 28 天,因此累计现场工作时间未超 15 天。本人充分
利用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生
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
行现场检查,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合理化建议,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
此外,本人还通过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认真了解公司管理状况、
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相关情况等,并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主动询问公司相关信息,关注外部
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掌握公司运行动态,提醒公司防范相关风险。
任职期间,公司对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给予了全力支持和配合,全面向本
人介绍公司的情况,并根据本人的需要提供相关资料,有利于本人以专业能力和
经验做出独立的表决意见,以客观公正的立场为公司的长远发展出谋划策。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及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司信息披露情况,督促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真了解,利用现场考察及其他沟通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及潜在的经
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同时特别关注相关议案对全体股东利
益的影响,维护股东利益。
股东的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
三、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任职期间,本人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的高凌信息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
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2025 年 12 月 4 日至
事项 日至 2025 年 12 履职情况
月 31 日是否发生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否
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否
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
否
策及采取的措施
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
否
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聘用或者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
否
师事务所
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否
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
否
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 请见“履职说
是
人员 明一”
请见“履职说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是
明二”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否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
否
排持股计划
关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 请见“履职说
是
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应关注事项的说明 明三”
履职说明一、关于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期即将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公司选举何彦峰先生、郑伟强先生、
郑文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其中何彦峰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
述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履职说明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机制和考核管理进行优
化,该事项已经公司股东会审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
履职说明三、关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
他应关注事项的说明:
担保的情况,亦不存在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的情形。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河南信大网御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4,000 万
元的无息借款,用于实施募投项目“通信网络信息安全与大数据运营产品升级建
设项目”,借款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3 年,公司根据项目建设实际
需要汇入,借款资金可滚动使用,也可提前偿还;到期后,如双方均无异议借款
可自动续期。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借款划拨及其他后续相关
的具体事宜。
本人认为:上述事项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和子公司发展需要,有助于子公司
的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符合募集资
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并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查阅、了解、分析并关注公司的经营
管理情况,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各项会议议案、财务报告及其他文件,并以审慎
负责的态度行使了表决权;在公司治理和重大经营决策方面提出了指导性建议,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能力,持续推动公司治理体系的完善,充分发挥了独
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
益。
慎、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权利与义务,有效发挥独立董事的职
能作用,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本人将充
分利用专业优势,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好
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
康发展。
独立董事:何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