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121 证券简称:宝地矿业 公告编号:2026-025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会〔2025〕
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
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
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以及“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
该解释规定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后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
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相
应变更,属于“上市公司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变更会计
政策的”情形,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
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新疆宝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