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 2026-006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
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
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
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
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
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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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
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起诉(仲 被诉(被仲裁)人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事件 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立信所
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民法
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
金亚科技、周旭辉、 尚余 500 万
投资者 2014 年报 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
立信 元
赔偿责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
任。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
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
度报告;2016 年半年度报告、年
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及
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
由对保千里、立信、银信评估、
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
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
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保千里、东北证券、
投资者 2015 年报、 1,096 万元 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里所
银信评估、立信等
责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申
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务所账
户中扣划执行款项。立信账户中
资金足以支付投资者的执行款
项,并且立信购买了足额的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
效化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
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立信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二)项目成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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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合伙人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爱国,1995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市公司审计报告 18 家,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钱辰,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家,
(3)质量控制复核人:何卫明,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立信执业,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审计收费
立信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65 万元,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20 万元,两项合计人民币 85 万元。2026 年度审计收
费定价将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
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与立信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务的经验与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审核,认为
其在上述各方面能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相关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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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6 年度会计
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