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8 证券简称:鹏鼎控股 公告编号:2026-031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在《证券时
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鹏鼎控股《关于召开
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现将本次
股东会的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3 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
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股东会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关于制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应选人数
(5)人
应选人数
(3)人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会议还对 2026 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进行报告 。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1、2、3、4、5、6、7、8、9、10、11、12、13 已经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刊登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控股《2025 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告。
议案 14 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鹏鼎
控股《关于预计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关联股东美港实业有限公司及集辉国际有限公司需对上述议案 6、10、12、14 回避表
决,同时美港实业及集辉国际不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上述议案 4、5 均须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中上述议案 4 表决通过是议案 5 表决结果生效的前提。
上述议案 7、8 均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
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层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
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
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
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
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
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 2)、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联系人:马女士、韩女士
电话:0755-29081675
传真:0755-33818102
电子邮箱:a-h-m@avaryholding.com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滨社区海秀路 2038 号鹏鼎时代大厦 A 座 30 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
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
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合 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7,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5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
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5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如提案编码表的提案 8,采用差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
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
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
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业务股东身份认证操作说明》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
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s://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本单位)出席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于
本次股东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非累积投票提案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
议案
关于制定《鹏鼎控股(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非累积投票提案
委托人名称(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 委托有效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