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58 股票简称:利尔化学 公告编号:2026-013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
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星期五)14:40
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4 月 17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 月 17 日 9:15 至 9:25,
和 13:00 至 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绵阳园艺山办公区会议室(四川
省绵阳市涪城区园艺街 16 号久远创新产业园 1 号楼 7 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尹英遂
(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09 人,代表股份 364,349,458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18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26,520,293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7927%。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05 人,代表股份 37,829,165 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6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6 人,代表股份 38,138,36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64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09,2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6%。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05 人,代表股份 37,829,165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261%。
公司部分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
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
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277,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1967%;弃权355,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2,500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66,0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1885%;反对716,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796%;弃权355,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2,5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407,3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1721%;弃权31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6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96,28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5298%;反对6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40%;弃权315,0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6,6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334,3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1798%;弃权3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180股)
,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23,2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3384%;反对6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77%;弃权36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14,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221,56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138%;弃权348,9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10,4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0426%;反对778,9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423%;弃权348,98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9,1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182,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2267%;弃权340,6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5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971,7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6.9410%;反对 825,9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57%;弃权 340,680 股(其中,因未投
票默认弃权 9,58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8933%。
总表决情况:
同意363,296,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0.1926%;弃权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8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7,084,91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7.2378%;反对701,7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400%;弃权35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9,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作了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
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刊登于2026年3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为本次股东会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均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特此公告。
利尔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