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沈化: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18: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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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98           证券简称:ST沈化           公告编号:2026-024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下午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 年 4 月 17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17 日 9:15—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3) 召开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沈西三东路55号公司办公楼会议

    (4)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5)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 主持人:董事长朱斌先生
    (7)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1)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89人,代表股份228,352,608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7.864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219,344,9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26.765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84人,代表股份9,007,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0991%。
   (2)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8人,代表股份9,689,069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1.1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81,400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83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84人,代表股份9,007,66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0991%。
   (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
议。
   二、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决方式。
   (1)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817,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01,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444%。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3,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478%;反对6,4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4047%;弃权101,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75%。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2)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81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17,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515%。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153,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5509%;反对6,41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2365%;弃权117,4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37,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26%。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3)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707,4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6,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293%。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43,8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156%;反对6,578,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930%;弃权66,9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2,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914%。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4) 《关于确定公司 2026 年度金融机构授信总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2,219,0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3,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同 意 3,555,479 股 , 占 出 席 本 次 股 东 会 中 小 股 东 有 效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5)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745,3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173,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76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1,7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068%;反对6,43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3996%;弃权173,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6) 《关于制定<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的议案》
   同意221,514,1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53%;反
对6,6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86%;弃权173,79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76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850,5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4206%;反对6,66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7858%;弃权173,7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0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937%。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7) 《二〇二五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221,749,21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664,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910%。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085,6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8470%;反对5,93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2938%;弃权664,59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10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592%。
  根据表决结果,该议案获通过。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公告之相关内容。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
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会之法律意见书》。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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