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胜风能: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18: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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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29               证券简称:泰胜风能                  公告编号:2026-010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黎伟涛先生召集,于 2026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本次
董事会会议的董事 7 人,亲自出席的董事 7 人,其中独立董事 3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
长黎伟涛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 议 案 内 容 详 见 同 日 于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刊 载 的 公 司 《 2025 年 年 度 报 告 》
(2026-011)中“第四节 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部分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分
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进
行述职。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上述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6-011)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
(2026-012)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审会计师就本事项出具了鉴证报告,
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五、   审议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非
  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胜风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六、   审议通过《关于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 年度审
  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胜风能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报告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七、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中的
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八、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监管部门的要
求与《公司章程》
       《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和要求,符
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
案的公告》(2026-013)。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在符合中期分红前提条件和金
额上限的情况下根据公司当期经营成果情况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授权期
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批准。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2026-014)。
十、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
了《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董事会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任职经历,对
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
专项报告》。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年审会计师就本事项出具了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6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的
  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6 年度内审工作计划》。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所涉及的报告于同日披露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环境、社会与公司治理(ESG)管理制
度》。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6-015)
和《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自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 1 年。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26-016)。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可滚
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
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2026-017)。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以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向南通
泰胜蓝岛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担保,向扬州泰胜风能装
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2 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向广东泰胜能源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担保,向扬州泰胜新能源有限公司、哈尔滨泰胜风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哈尔滨
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榆林泰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合计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向包头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向新疆泰胜风能装
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向昌吉州泰胜风能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的担保,向阿勒泰泰胜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7,000 万元的担保,向若羌泰胜风能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担保,向泰胜风能(嵩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
的担保。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届时签署相关担保协议及
相关文件。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
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项议案为董事会特别决议事项,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
告》(2026-018)。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价值总额不超过 3
亿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为 4,500 万美元或等值其
他货币,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
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
见。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
汇业务的公告》
      (2026-019)和《关于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
性分析报告》。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广东泰胜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
助方式为借款,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为不超过 5 亿元人民币,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 10 年,资金占用费按实际借款协议签署日前一工作日的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五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下浮 65 个基点收取。同时授权董
事长签署相关借款协议及文件。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内容详见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6-020)。
二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或等额外币)额度内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其中用于购买
关联方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的理财产品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或等额外币);
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董事长签署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财务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具体投资活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就本事
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此项议案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关联董事黎伟涛先生、唐庆
荣先生、廖子华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刊载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2026-021)。
二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召开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具体会议通知由公司证券部拟订,
并于会议召开日二十天前以公告形式另行发出。
 此项议案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泰胜风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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