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作为江苏华昌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
事的职责和义务。通过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会议,现场检查、考察等形式,
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陈强,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曾任同济大学中
国科技管理研究院服务科学与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国际文化交流学院院长、文科办公室主
任等职。现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长聘特聘教授,上海市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研究中心
执行主任,南通通易航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71642)独立董事,中国海诚工程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002116)独立董事;2023 年 8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
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认真审阅会议材料,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
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出席会议的基本情况见下表: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现场出席董事 通讯方式出席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会次数
会次数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应参加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0 0
战略发展委员会 1 1 0 0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定,履行职责。审议了《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及2025年度薪酬考评计划
方案的议案》。
认真审阅会议资料。本年度就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了审议。
建设年产5万吨异辛酸及配套设施项目的议案》;且与公司领导层探讨了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等,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审计部对相关事项进行了检查、审计。审计委员会按规范要求开展工作召开会议,审议了
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报告、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按规范要求,审阅了定期报告财
务报表,进行了年报工作的沟通,出具了审阅意见;对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评
价,提出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等。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召开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方交易预计的
议案》和《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重点关注了内部审计
方案,定期报告审计计划及会计师重点关注的问题,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关注中小投
资者关心的问题,广泛听取中小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定期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与公司管理
层就经营管理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进行了交流和探讨,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
水平。本人通过查阅资料、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沟通交流等方式,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
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经营决策的进展情况。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
作时间累计为 18 天,公司为配合本人履职提供了积极有效的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联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对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事前审阅,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均属于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定价的依据和原则公平、公允、合理,
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在审议关联交易时均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一季度报
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上述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
构。
本人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
求,同意公司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为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本人审核了公司2025年度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公司薪酬方案
是依据所处行业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效益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
规定和实际经营情况,关联人员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六)董事变更事项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候选人的任
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提名及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坚持勤勉尽责原则,始终坚持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并按
此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需要董事会决策的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并按照有
关规定发表了审核意见。本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
健康和稳健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本人联系方式:chenqiang@tongji.edu.cn。
独立董事:陈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