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郝颖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
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的要求,诚实、勤
勉、独立的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及子公司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参
与重大经营决策并对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个人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郝颖,1976 年出生,博士、博士后,会计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
振华集团宇光电工厂技术员,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理论研究室科研员,重庆大
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重庆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北大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邦生命健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深圳市显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现任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学术
委员会委员,天津百利特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凯金新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北京亚康万玮信息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亚卫生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
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
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董事会会议期间,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对各项议案均投
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的情
况具体如下:
独立董事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姓名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的次数
郝颖 5 5 0 0 否 2
论,对各项议案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提出异议、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人出席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具体如下:
-- 出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出席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情况 出席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情况
郝颖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委员会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届次 会议内容
对审计机构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进行讨论
月 27 日 划沟通会议
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审工作报告及 2025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一
月 21 日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2024
次会议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事项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审计委员会 委员会 2025 年第二
月 18 日 作报告事项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三
月 14 日 报告事项
次会议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25 年第四
月 21 日 作报告事项
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 2025 年 3 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审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确定和
委员会 月 21 日 与考核委员会 2025 2025 年度薪酬方案以及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成
年第一次会议 就、股票期权行权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
票、注销部分股票期权、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等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人对公司 2025 年
度关联交易事项核查后认为: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实际经
营和发展需要,交易定价程序合法、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业务独立性、生产经营和当期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同意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或者核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但始终聚焦财务专业赋能
与合规监督核心,全面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相关工作内容如下:
(1)财务报告与议案精准审查:全程参与公司各类财务报告及重大议案审
议,筑牢财务信息质量防线。对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各季度报告等核心文
件,重点核查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等关键会计事项的准确性,验证会
计政策应用的合规性与一致性;针对利润分配预案、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等财
务类议案,从收益可持续性、风险可控性、资金使用效率等维度开展专业分析,
提出优化资金配置、细化收益核算的建议。
(2)财务决策与风险防控:在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会议中,充分发挥财务
专业优势,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风险管控支持。审议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议案时,通过核查交易定价公允性、款项结算规范性,提出建立关联交易财务
台账动态监控机制的建议;针对内部审计工作报告,聚焦生产损耗核算、研发费
用归集、经销商应收账款管理等领域,指导内审部门细化审计程序、完善取证标
准。
(3)治理规范与制度优化建议:对标行业先进治理经验,结合公司治理架
构调整需求,建议优化审计委员会财务监督流程,细化财务报告审议、审计意见
沟通等关键环节的权责划分,适配公司治理架构调整后的监督体系;聚焦投资者
关注的营收结构、成本控制、现金流状况等核心信息,建议细化披露内容、规范
披露口径,提升财务透明度;针对公司章程修订及配套财务管理制度完善,从会
计核算规范、财务风险防控、资金管理合规等角度补充建议,助力构建精细化财
务治理体系。
(1)内部审计协同提质:与内部审计部门建立常态化深度合作,全程参与
链成本核算、固定资产转固与折旧计提、经销商回款风控等列为内审重点;定期
与内审人员开展专业交流,围绕最新会计准则应用、财务审计技术方法等内容分
享经验,提升内审部门财务核查能力;在审议各季度内审工作报告时,针对财务
流程,提出优化成本核算的整改建议,推动建立财务内控长效机制。
(2)外部审计专业联动: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全流程沟通协作,
保障审计工作质量。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审议中,严格审核事务所执业资质、
财务审计业绩及投资者保护能力,确保满足公司专业审计需求;审计实施过程中,
就重大会计判断、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审计团队深入研讨,协助厘清复杂交易的会
计处理逻辑。
(3)中小股东沟通与信息反馈:通过参加股东会、投资者交流会等活动,
与中小股东进行面对面的沟通,现场解答股东关于营收结构、成本控制等核心财
务问题,解读经营逻辑;会后及时将股东提出的建议反馈至管理层,并跟踪改进
措施的落地情况;通过线上交流等方式,向中小股东解读关键财务指标变化趋势,
促进公司与股东之间的信息对称。
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从财务视角
开展专项调研,为业务优化提供专业支持,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
具体工作内容如下:
(1)财务流程实地审查:深入财务关键环节开展现场审查,开展产品质量
管控专项调研,观摩卫生巾成品检测流程,重点核查质检环节费用归集的准确性,
核对检测设备折旧、耗材领用等成本核算凭证;组织核心经销商线上座谈会,听
取渠道价格体系反馈,核查应收账款账龄结构与回款率;考察核心原材料生产环
境,核实供货价格公允性,审查采购合同中价款结算条款的财务合规性;参与年
度生产运营复盘,核对全年生产耗材、人工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分析产能优化对
财务效益的影响。
(2)运营与质量管控优化:从财务效益角度助力运营优化,与 KA 电商、
生产等部门负责人访谈,了解生产运营进展,重点核实产销数据对接的一致性;
深入工厂车间,与厂办人员交流产能状况,建议建立产能利用率财务分析模型,
为生产计划调整提供数据支撑;开展安全生产与质量管控联合调研,核实质量检
测费用归集的完整性,审查安全生产投入的财务核算规范性,提出分析建议;参
观公司产品线及展厅,与管理层沟通经营状况,重点了解内部控制制度在财务流
程中的执行成效。
(3)合规与成本管控专项辅导:聚焦财务合规与成本优化开展现场督导,
与人力资源部门交流员工培训情况,核查产品知识培训、财务合规培训等费用的
归集准确性,建议优化培训成本分摊机制;参与工厂整改核查工作,结合前期废
料处理整改情况,核实整改费用核算的合规性,评估整改措施对成本控制的影响;
在各次现场工作中,同步核查费用报销、资金支付等财务流程的合规性,发现问
题及时与财务部门沟通,提出规范核算、防范财务风险的建议。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董事
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
向本人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等资料,使本人
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及时反馈提出
的问题,为我个人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重点监督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确保《2024 年
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
告》等财务报告准确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
合规性;同时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作出明确判断,
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
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后认为: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实际经营和发展需要,审议
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实际执行时,各预计关联交易事项均严格按照相关协
议进行,定价公允,关联交易行为公平合理,在与关联方实际交易过程中均严格
按照预计事项执行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
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 年第一季
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等,准确披露了相应报
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
内部控制的实施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
《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为:信永中和在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
构期间,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审计
意见,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本
人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为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不适用。
更正
不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
薪酬确定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董事薪酬事项已经 2025 年 4 月
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进行了确定并对 2025 年薪酬方案进行了审查,经核查认
为:公司 2024 年度严格按照薪酬管理制度、绩效管理制度等制度执行,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考核和发放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制度
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参照了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
结合公司岗位职责及工作业绩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薪酬水平合理,
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公司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时,相关人员已经回
避表决,审议披露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关于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案》 《关
于拟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其中,《关
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已
经 2025 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经核查上述事项,本人认为: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
(修订稿)》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审议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要求。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上述事项的实施。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策、强化审计协同、开展实地财务督导,为公司财务规范运营与高质量发展提供
了专业支持。通过现场调研,从财务视角为生产、渠道、研发等业务赋能;精准
回应股东财务关切,促进信息对称。全年以专业履职助力公司财务规范与治理提
升,切实维护股东权益。
未来,本人将持续深耕财务专业赋能,重点关注财务精细化管理与风险预警
体系完善;推动财务信息披露更贴合投资者需求,强化细分业务财务数据透明度;
助力财务团队专业提升,以独立客观的监督与建议,护航公司财务健康与可持续
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