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林海: 德林海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郭昱)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17:13: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积极出席公司相
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审慎、认真、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按规
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履历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拥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在从事的专业领域积累了
丰富的经验。本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任职情况如下:
  郭昱,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教授、注册资产评估师。
今担任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副院长,已发表论文二十余篇,主持完
成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两项、上海市教委重点教改项目两项,出版教
材两本,获得软件著作权四项,多次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
和上海市决策咨询奖;2021 年 9 月至 2024 年 9 月担任上海世浦泰新型膜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8 月至今担任南
通国盛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关于独立性的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
与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之间不存在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本人也没有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所要求的独立性,不
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
并提出合理的建议,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分发挥专业
作用,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客观性、科学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的情况
独立董   本年应     亲自出   以通讯   现场参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     出席股
事姓名   参加董     席次数   方式参   加次数   席次数   数        续两次     东会的
      事会次           加次数                        未亲自     次数
      数                                        参加会
                                               议
 郭昱       7    7     3     4     0        0        否    4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公司召开的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
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审议的议案,本人均在会前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
时进行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详细情况,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并以严谨的态度独立行使表决权,忠实履行了独立董
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及本人任职的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所审议通过的各项议
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
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规定,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 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本人严格按要求认真开展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1)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
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2)未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
时股东会;(3)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与内审负责人就公司财务、
业务等情况积极沟通交流,要求内审部重点关注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大
额资金往来等事项并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同时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
独立董事,仔细审阅了公司各期定期报告,多次参加公司与年审会计师关于年
报审计事项的沟通讨论会,重点关注收入确认、资产减值、子公司诉讼等事项,
督导年报审计团队赴云南项目现场开展客户访谈,从谨慎角度考虑星云湖项目
诉讼涉及的会计处理,确保收入确认、单项计提等核心事项的合规。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
业绩说明会、股东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2025 年 5 月、10 月、11
月,本人分别参加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2025 年
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 2025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解
答;2025 年 8 月、10 月,现场参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与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就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等事项进行
沟通交流。
  (七)现场调查情况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多次利用参加现场会议、工作
沟通等各种机会对公司及重点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考察与专项访谈,并与公司
管理层保持沟通与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
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规范运作情况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并从专业角度
提出建议。报告期内,本人参与了公司中期分红、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
业绩、星云湖诉讼、换届选举、高管变更、年度审计等事项的多次沟通交流,
听取公司关于“湖泊生态医院”、“数字孪生”、“循环经济”及“可持续发展”
战略汇报并建议将主营业务与“地龙菜”等循环经济尝试进行深度融合。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履行职责
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生产经营
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
公正的判断。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接受关联人湖州南控
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提供的技术服务和工程安装服务,预计交易金额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不含税)。本人认为,此次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
公司业务发展以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提升公司市场竞争
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的
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情形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等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事项。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
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
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
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
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按规定披露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参照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积
极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合
理保证公司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并能够真实、准确、完
整、及时地进行信息披露。
  (五)聘任、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审
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本人认为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换届选举工作。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
集人以及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进行了审核,
认为公司聘任的财务总监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未发现其存
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尚在禁入期等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
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新一
届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我们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完成了对候选人
的资格审查工作,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聘任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具备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任职条件,
不会对公司经营、发展和公司治理造成不利影响。
理兼财务总监季乐华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经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3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聘任韩曙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本人认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有关规定。经审阅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专业资质、行业经验及过往履职表现,
认为其充分具备胜任相应岗位的专业能力、管理经验与职业操守,且与公司发
展战略、治理需求高度匹配,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经营管理效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
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
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并拟定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
案是依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所处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有利于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推动公司稳
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将相关议案提
交至股东大会审议。2025 年 8 月 6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上述相关议案。2025 年 8 月 28 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
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本人认为,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可以健全公司的激励机制,完善激励与
约束相结合的分配机制,使经营者和股东形成利益共同体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
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激励计划的制定、审议流程和内容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公司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回购股份及股份注销的情形。
  (十一)现金分红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
公司实施完成了 2024 年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
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公
司实施完成了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
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红利 2.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1,816,518.20 元(含税),不派发红股,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与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
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策程序合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感谢。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
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的董事、股东等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付出不懈努力。同时为公司向着稳健增长的目标迈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
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郭昱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德林海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