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彤程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做好外部审
计监督和内部审计指导的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Zhang Yun 担任主任委员,吴胜武、周建辉
担任委员,独立董事占审计委员会成员总数的 2/3。
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如下成员组成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Zhang Yun 担任主任委员,蒋昌建、冯耀岭担任委员,
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独立董事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召开了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预告事项、2024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和交流。
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报告初稿及年审进度汇报》。
会议听取安永 2024 年度审计结果汇报,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听取 2024
年度审计部工作汇报及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等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及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下简称“安永华明”)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执业水平,能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具备为
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具备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
董事会提议续聘安永华明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沟通,就年度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重点关注事项进行充分的
交流并形成一致意见。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对其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对
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安永华明出具 2024 年度审
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安永华明审计工作情况汇报,并
对其出具的审计初稿进行了审阅。
(二)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检查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监督内部审计工作按
计划执行,并对出现的问题作出了指导,提升了公司内部审计的工作效率。
(三)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
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切实保
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认
真评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设计的适当性,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 2025 年
度内部控制评价工作,督查公司相关部门落实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积极推
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相关部门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审计
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报告期内公
司内部控制有效,不存在重大和重要缺陷。
(四)审阅公司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先后召开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报告是真实、完整和准确的,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
更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不存在与财务报告相关的欺诈、
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在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资料编制过程中,审计委员会认真参与年
报审计工作,听取了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
项目投资等方面的情况汇报,与会计师就年报审计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做好公
司内部与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年审注册会
计师召开了会议,参与了年报审计各个重要阶段,确保了公司年报审计工作的如
期完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以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坚持独立、客观、
公正的原则,在外部审计机构工作的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定期财务报
告审阅、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内部控制有效性
评估等方面勤勉尽责,有效地完成了相关工作。
行各项工作职责,不断加强与公司治理层、管理层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地参
与到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建设中来,维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
范和稳健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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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