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069 证券简称:德林海 公告编号:2026-015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剩余超额募集资金金额及使用用途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
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 3,536.81 万
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
专户余额为准)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
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
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 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
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19 号),公司获准
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87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 67.20 元,募集资金
总额人民币 99,926.4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6,952.11 万元(不含税),公司实际募
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2,974.29 万元,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57.59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7 月 17 日全部到位,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XYZH/2020SHA10203)。
发行名称 2020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份
募集资金总额 99,926.40 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92,974.29 万元
超募资金金额 47,957.59 万元
募集资金到账时间 2020 年 7 月 17 日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
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额
金额
合 计 45,016.70 45,016.70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湖库富营养化监控预警建设项目”、
“蓝藻处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为“湖
泊生态医院项目”,并将原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人民币 32,606.92 万元(含现金管理、
利息收入等,最终实际转出金额为 32,705.27 万元)转入为 “湖泊生态医院项目”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进行存储和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前 本次募集资金变更后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金
额 额
湖库富营养化
监 控 预 警 建 设 25,991.80 2,836.34
项目 湖泊生态医
院项目
蓝藻处置研发
中心建设项目
二、超募资金使用安排
超募资金金额 47,957.59 万元
前次已使用金额 46,741.62 万元
?其他,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使用用途及金额
(一)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情况
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14,000.00 万元用于归
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19%。公司独立董事发
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
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8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1)。该事
项已经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14,000.00 万元用于
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19%。公司独立董事
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
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该
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总计人民币 8,000.00 万元用于归
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16.68%。公司保荐机构申
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7 日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无锡德林海环
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4)。本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5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6.00 元
/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完成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686,000
股,使用超募资金 51,402,068.84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7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2023 年 4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
(公告编号:2022-007)、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2)、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8)。
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又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及资金来
源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超募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
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8.00 元/股(含),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8,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6,000.00 万元
(含)。2024 年 10 月 22 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5,042,049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 80,004,670.62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其中使用超募资金 56,014,106.65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德林海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总
额及资金来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
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二)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
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
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和《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
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
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7,957.59 万元,本次拟用于归还银行贷款和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人民币 3,536.81 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产生的利息、
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比例为 7.37%。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0 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注销相关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三)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
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正常进行的情形,旨在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
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
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仅在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中使用;在本次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
助。
三、适用的审议程序及保荐人意见
(一)相关审议程序
剩 余 超 募资金归还 银 行贷款 和永久补 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 公司使用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超额募集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
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
序,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依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及其修订说明,自 2025 年 6 月 15 日《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实施后发行取得的超募资金,适用新规则;施行前已发行完成取得的超募
资金,仍适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公司超募资金系新规实施前发行完成取得,因此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
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
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德林海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