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416 证券简称:信捷电气 公告编号:2026-020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 2026 年 4 月 1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
通过了《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年度财务和
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具有财政部、中国
证监会备案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资格,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获准从事 H 股企业审计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7 人,注册会计师 1,799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700 人。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40.54 亿元(含统一经营),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87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9.76 亿元。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
金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1)京 74 民初 111 号),判决本所就相应日期之后
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承担 0.5%的连带赔偿责任,金额为
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2023)苏 05 民初 1736 号),判决本所承担 5%的连带
赔偿责任,金额为 0.07 余万元。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2025)藏 01 民初 11、12 号),判决本所承担 20%的连带赔
偿责任,金额为 0.15 余万元。本案已结案。
除上述三项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其他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8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76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8 次、
监督管理措施 2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1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签字项目合伙人:邓登峰先生,2008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7 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许志扬先生,199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泽如女士,202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9 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
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 3 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
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
况。
前述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本期审计费用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信永
中和为本公司提供的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报酬为人民币 40 万元(含税),
万元(含税),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
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数、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较上一期
审计收费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
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信永中和能够满
足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客观、
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
进行独立审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
执行审计工作,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
职责,及时准确地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重视了解公司的
经营环境,关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实施情况,保持与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的交流、沟通。鉴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恪尽
职守,为保持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6 年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
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无锡信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