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028 证券简称:新恒泰 公告编号:2026-048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原因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
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发生变化,本次向不特定合格
投 资 者 公 开 发 行 股 票 41,090,000 股 , 注 册 资 本 由 123,270,000 元 变 更 为
型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并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意见,公司拟对《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草案)
(北交所上市后适用)》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改完成后的公司章
程名称为《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
委派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二、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有关规定,由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 有关规定,由浙江新恒泰新材料有限公
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嘉 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浙
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 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领取营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第三条 公司于【 】年【 】月【 】 第三条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经中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 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向不特定合格
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股, 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 4,109 万股,于
于【 】年【 】月【 】日在北京证券 2026 年 3 月 2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
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下简称“北交所”)上市。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 第 六 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 16,436 万元。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会选举产生。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
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
表人。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第二十二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
为【】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为 164,360,000 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交易” 第四十九条 ……本章程所称“交易”
包括以下事项: 包括以下事项: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一)购买或者出售资产;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
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及 司投资等,设立或者增资全资子公司除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除外)…… 外)……
第一百四十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第一百四十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名,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审计委员会的成员及召集人由董事会
选举产生。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第一百四十六条 公司设总经理 1 名,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公司总经理 公司设副总经理 1-3 名,由公司总经理
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聘 提名,并由董事会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聘
任或解聘。 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 董事会秘书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管理
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 第二百一十四条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并于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 议通过后生效实施。本章程如存在与法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之日起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符之处,以有关
生效实施。本章程如存在与法律法规、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规范性文件不符之处,以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为准。
是否涉及到公司注册地址的变更:否
除上述修订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前述内容尚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为准。
三、备查文件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新恒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