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A 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H 股)
股票简称: 钧达股份(A 股)、鈞達股份(H 股)
股票代码: 002865(A 股)、02865(H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
城 D3 区三楼 306 号房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陆小红
住所及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股份权益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其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钧达股份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
指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报告书
钧达股份、上市公司、
指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陆小红
锦迪科技 指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名称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12,8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阿华
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滨海街道滨海大道 32 号复兴城 D3 区三楼
住所
企业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756534082X3
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许可业务外,可
经营范围
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成立日期 2010-12-03
营业期限 2010-12-03 至 2040-12-02
通讯方式 0512-65795636
(2)陆小红
姓名 陆小红
性别 女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32052419********21
住所/通讯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
无
区的居住权
在公司担任职务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锦迪科技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其他国家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地区的
居留权
刘阿华 董事,总经理 中国 江苏省苏州市*** 无
陆小红 监事 中国 江苏省苏州市*** 无
祝玉梅 财务负责人 中国 海南省海口市*** 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3 日披露的《关于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3),锦迪科技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8,725,435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
过 3%。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2,908,478 股,减持比例不超
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5,816,957 股,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当时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的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仍在减持期间内。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未来 12 个月内在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况下,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的权益股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且达到信息披露标准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锦迪科技 46,517,062 14.94% 41,403,103 13.30%
陆小红 5,286,803 1.70% 5,286,803 1.70%
合计 51,803,865 16.64% 46,689,906 1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51,803,86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64%。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锦迪科技、陆小红女士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 46,689,9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0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份 5,113,959 股,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64%。本次权益变动后,公
司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46,689,90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 1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数量(股)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锦迪科技 15,834,325 34.04% 5.09%
陆小红 0 0 0
合计 15,834,325 30.57% 5.09%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发生变化,亦不会导致上市公司
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第五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
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载事项外,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为
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
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一)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二)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小红
签字:
年 月 日
基本情况
海南钧达新能源科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海南省海口市
技股份有限公司
钧达股份(A 股) 002865(A 股)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鈞達股份(H 股) 02865(H 股)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海南省海口市
有限公司、陆小红 地址
增加□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 否□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 是 否□
东 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赠与□
其他 (大宗交易)
锦迪科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持股数量:46,517,062 股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比例:14.94%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陆小红:
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5,286,803 股
持股比例:1.70%
锦迪科技: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41,403,103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持股比例:13.30%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陆小红:
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持股数量:5,286,803 股
持股比例:1.70%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时间: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6 年 4 月 16 日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方式:大宗交易
及方式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是□ 否□ 不适用
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权益股份的其他安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续增持 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是□ 否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否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海南锦迪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本页无正文,为《海南钧达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陆小红
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