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作为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
券交易所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
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申请已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经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审
议通过,并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6〕117 号)。2026 年 3 月 20 日,北京证券交易所出具《关于同
意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函》(北证函
〔2026〕366 号)。公司股票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 21,993,198 股,每股面值为人
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14.0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878.45 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3,120.62 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757.83 万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6)第 1246 号)。
二、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26)第 1246 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净额为 27,757.83 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28,900.00 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拟对募投项目的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新建自浮式输油橡
胶软管生产项目
橡胶软管生产设施
改造项目
高端软管研发中心
项目
营销服务网络建
设项目
合计 29,146.05 28,900.00 27,757.83
三、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
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
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本
次募投项目所需投资资金不足部分,后续由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补充。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该议案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
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
《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9
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悦龙橡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的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静 白仲发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