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公司”
或“保荐机构”)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理工光科”或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对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
查,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37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14,267,583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9.5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年3月7日,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00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投资总额及拟投入
序号 项目名称 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合计 41,315.42 12,815.84
三、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
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
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公告,截至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用于临时补
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0 万元。
公司不存在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等情况。
四、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投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预计在未来 12 个月内
仍有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促
进经营业务发展,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
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主营
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
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及合理性
以上安排有利于充实公司的营运资金,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可
以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按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LPR)3.00%
以及使用期 12 个月测算,预计将节约 600.00 万元的财务费用,从而有利于维护
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
公司承诺:
专户;
资金用途;
正常进行;若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因实施进度需要使用,公司将及时归还资金至
募集资金专户,以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高风险投资的情况;本次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
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不对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通过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不
超过 20,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六、保荐机构意见
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及其保荐代表人已认真审阅了相关议案及其他相关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理工光科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在遵守公司相关承诺的情况
下,上述事项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投向的行为,该事项符合有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本页无正文,为《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武汉理工光科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赵煦峥 王祎婷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