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昇药业: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兴斌 已离任)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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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920656       证券简称:海昇药业          公告编号:2026-015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王兴斌作为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等法律规则以及《浙
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谨慎、认真、
勤勉、独立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
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本人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期间的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兴斌先生,1977 年 7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会
计专业,高级会计师。1998 年 8 月至 2001 年 12 月就职于温岭会计师事务所,任审
计员;2002 年 12 月至今就职于浙江中和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副所
长;2012 年 10 月至今就职于台州正和税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任执行事务合
伙人;2012 年 12 月至 2020 年 9 月任天台亚坤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15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耀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5 年 11 月至 2024 年 4 月任温岭
市艺鸣艺术培训有限公司监事;2017 年 9 月至 2023 年 9 月任鑫磊压缩机股份有限
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 8 月至 2023 年 11 月任浙江拱东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2018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乔其森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
曙光狮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5 月至 2026 年 1 月任浙江云橙控股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 年 9 月至今任浙江双森金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海昇药业独立董事;2021 年 8 月任易歌企业管理(台州)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
理;2025 年 12 月至今任济民健康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办法》及北京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
董事》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影响的情形,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
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亦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其他情形。
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处以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情况
议,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是否连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   委托出席                 出席股
独董姓    应出席董                        缺席董事   2次未亲
              董事会次   式出席董   董事会次                 东会次
 名     事会次数                        会次数    自参加董
               数     事会次数    数                    数
                                          事会会议
王兴斌     4      4      0      0      0      否      4
     除《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关联关系回避表决外,本人对
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6 次、提名与
薪酬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成员,本人会议出席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出席次数   出席方式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会议次数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现场      0        0
 审计委员会会议       2      现场      0        0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     2      现场      0        0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1 号——独立董事》的相关规定,依法行使独立董事
职权。本人不存在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独立董事特
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年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支撑资料,及时了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与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2024 年度会
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确认审计计划;审阅经审计的 2024 年度会计报表初稿,
同意年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是在列席股东会时,重点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的表决情况。此外,本
人积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履职情况,关注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情况
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通过出席会议、与管理层交流、审阅书面报告、
听取汇报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公司治理、生产经
营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七)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北京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指引等认真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审阅收到的各项议案,重点关注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
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和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内部治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八)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文件,积极参加北交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通过培训学习,进一步熟悉
相关制度规则,能够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
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职,及时完整地向本人提供各次会议的
相关资料,并提供了完备充分的办公条件。公司经营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互动
交流,主动通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对本人所提出的问题给予了
准确、及时、高效的答复。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治理制度的规定,认真核
查了需经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及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
用。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5 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人对公司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
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遵守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定价公允,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北交
所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和《内部控制自我
评价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所披露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
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长期担任国内上市公司年度
审计工作的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能
够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各项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
差错更正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
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
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人在董事会审议前述
议案时,均投同意票。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
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后提交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关于公司 2025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与薪
酬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是参考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运
行情况与地区薪资水平制定的,能够推动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挥积极性,推动公
司发展,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并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本人认为这一制度有助于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
  本人任职期间内,公司不存在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履行独立董事
职责,坚持独立、客观、审慎原则,按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
发表专业意见,持续关注公司经营、财务及内控情况,忠实勤勉履职,未利用职务
便利谋取不当利益,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本人已因换届离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此感谢公司及全体股东在本人任职期
间给予的信任和支持,希望公司在 2026 年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更上一层
楼,以优秀的业绩回报广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浙江海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兴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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