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治白: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6年4月)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7:2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有效防范和打击内幕信息交易等
证券违法违规行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会应当保
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内幕信息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当董事会秘书
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应当对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各部门、分公
司负责人、公司各控股公司的负责人、各项目机构负责人、各关联单位的相关负
责人,为各部门、单位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单位、
项目机构等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工作负责;中介服务机构在与公司合作中
可能产生的内幕信息及其知情人管理事宜,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
     上述各部门涉及本制度第七条规定之内幕信息的,需在知悉该内幕信息发生
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并在两个工作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报送董
事会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具体负责协助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
作。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的对外发布,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
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发布任何内幕信息。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内幕
信息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部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公司能够产生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都应配合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报
备工作。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应将防止内幕交易管理纳
入相关业务的管理工作中并指定专人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第五条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
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公司审计委员
会应当对本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其范围
  第六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及
上市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上市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
息。尚未公开是指公司尚未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或网站上正式公开的信息。
  内幕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
产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质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
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提供重大担保或者从事关联交易,可能对公司的
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或者控制
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与公司相
同或者相似业务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分配股利、增资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公司减资、
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
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犯罪被依法立案调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公司股权结构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
  (十三)公司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十四)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出售、转让、报废;
  (十五)公司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十六)公司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十七)公司放弃债权或者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十八)公司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十九)公司分配股利,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二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范围
  第七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证券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有
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及其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
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
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
的人员;
  (五)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审计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
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
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第八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严格履
行保密义务。
             第四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
  第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前负有保密义务。公司通过签订保密
协议、送达禁止内幕交易告知书等必要方式告知有关人员。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内幕信息公开前,不得
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者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的股票及其衍生品。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未以合法的方式公开前,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泄
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同事或其他人;更不得
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不得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或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对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
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在核实后对相关
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
圳市证券交易所。
  第十条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按照本制度规定如实、完整填写公
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见附件),及时记录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合同订立等
阶段及报告、传递、编制、决议、披露等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其知悉
内幕信息的时间、地点、依据、方式、内容等信息,供公司自查和相关监管机构
查询。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向证券交易所报备。
  第十一条 登记备案工作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应及时补充完
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材料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
日起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二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研究、发起涉及公司的重大事
项,以及发生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应当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
案。
     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接受委托从事证券服务业
务,该受托事项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应当及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对方以及涉及公司并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事项
的其他发起方,应当及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
     上述主体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根据事项进
程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分阶段送达公司,但完整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送达
时间不得晚于内幕信息公开披露时间。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进
行填写,并由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确认。
     公司应当做好其所知悉的内幕信息流转环节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并做
好第一款至第三款涉及各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汇总。
  第十三条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应当按照相关行政部门
的要求做好登记工作。
  公司在披露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需经常性向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报
送信息的,在报送部门、内容等未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可将其视为同一内幕
信息事项,在同一张表格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并持续登记报送信息的时
间。除上述情况外,内幕信息流转涉及到行政管理部门时,公司应当按照一事一
记的方式在知情人档案中登记行政管理部门的名称、接触内幕信息的原因以及知
悉内幕信息的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进行收购、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证券、合并、分立、分拆上
市、回购股份等重大事项,或者披露其他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
事项时,除按照规定填写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外,还应当制作重大事项进程
备忘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筹划决策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筹划决策
人员名单、筹划决策方式等。公司应当督促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涉及的相关人员
在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上签名确认。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等相关主
体应当配合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公司应当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及时
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十五条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流程:
秘书,董事会秘书及时告知相关知情人的各项保密事项和责任,并严格控制内幕
信息传递和知情范围;
幕信息知情人档案》(见附件),并将上述资料及时报送董事会办公室。各单位
应对内幕信息加以核实,以确保《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所填写的内容真实、准
确;
圳证券交易所、浙江证监局进行报备。
           第五章 内幕信息的保密管理及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内幕信息负有保密的责任,在内幕信息公
开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
  第十七条   公司及其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在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前应将该信息的知情人员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重大信
息文件应指定专人报送和保管。
  第十八条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
用其股东权利或支配地位,要求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其提供内幕信息。
  第十九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内幕信息未以合法的方式公开前,不得擅自以
任何形式泄露公司内幕信息,也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给亲属、朋友、同事或其他
人;更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不得买卖公司股票或建议他
人买卖公司股票。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可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本公司
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情况进行自查。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泄露内
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公司在核实后对相关人员进行责
任追究,并在2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送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圳市证券交
易所。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完善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
录信息。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含补充完善)之日
起至少保存十年,供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和深圳市证券交易所调取。公司应当
在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将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
备忘录报送深圳市证券交易所。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后,相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的,
公司应当及时补充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
  第二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将知晓的内幕信息对外泄露,或利用内幕信息
进行内幕交易、散布虚假信息、操纵证券市场或者进行欺诈等活动给公司造成严
重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依据有关规定处罚相关责任人或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涉嫌犯罪的,将依法提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二条 为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出具专项文件的保荐人、律师、会计师
等中介机构人员,参与公司重大项目的咨询、策划、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单位及
有关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及其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在提供内幕信息之前需与其签署书面的保密协议。若擅
自披露公司信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三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进行内幕交易或其他非法活动
而受到公司、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罚的,公司将把处罚结果报送中国证监会浙
江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同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公告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
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之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附件: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
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格式:
内幕信息事项(注 1):
序号   内幕信    身份   知悉   知悉   知悉   内幕   内幕   登记   登记
     息知情    证号   内幕   内幕   内幕   信息   信息   时间   人
     人姓名    码    信息   信息   信息   内容   所处
                 时间   地点   方式        阶段
                           注2   注3   注4        注5
公司简称: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代码:002687
法定代表人签名:                             公司盖章:
注:1.内幕信息事项应采取一事一记的方式,即每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仅涉及
一个内幕信息事项,不同内幕信息事项涉及的知情人档案应分别记录。
邮件等。
细说明。
告、传递、编制、决议等。
总表格中原登记人的姓名。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乔治白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