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刘晓刚)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浙江乔治白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职的态度,谨慎、认真、负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
事职责,依托专业知识为公司经营决策和规范运作提出意见建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的各项议案,并对有关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
是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晓刚,1960 年生,博士,教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历任东华大
学服装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副院长;曾任上海龙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教育部纺织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秘书长;现任东华大学教授、博士生
导师。2019 年 8 月至 2025 年 8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章关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条件的规
定,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查。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
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
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中对于出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
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讯方式参加 6 次。在召开董事会前本人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信息
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了充分的准
备工作,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合理决策起到了积
极的作用,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有效地确保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利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半
年度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
立意见,我们对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检查,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不存在对外违规担保的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的会议,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公
司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次,本人根据公司薪酬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审议了
《审议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审议关于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审议关
于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公司召开战略委员会 1 次,同意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中关于 2025 年度工作计划,并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审议并提出自己
的建议。公司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认真审阅了各候选人的相关资料,审议
了《关于第八届董事会选举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
人的议案》、《关于提名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候选人的议案》。
况发生;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未有提议解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情况发生。
(1)对公司 2024 年度关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以及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2)对公司 2025 年半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进行积极沟通,并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积
极督促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审计计划有序实施年度审计工作,以确保年报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
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经营管理情
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等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公
司生产经营,并利用自己的行业知识为公司实施多品牌发展战略提供建议,促进
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本人也积极关注公司治理、财务状况、信
息披露事务管理,以及媒体等公共媒介有关公司的宣传和报道,时刻关注外部环
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及时与公司沟通相关内容。
与公司管理层了解中小股东密切关注的问题,针对投资者关心的问题,向公司提
出建议。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通过规范的会议、完善
的日常履职服务和董事会决议跟踪落实机制,为我们提供周到、严谨、高效的服
务。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2025 年 1 月-8 月),本人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时间,与相关人
员进行沟通交流,问询、讨论,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解,多
次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对每次董事会审议的
议案和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核,独立、审慎地行使了表决权。
报告期内(2025 年 1 月-8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超 5%股东严格履行承
诺,未发生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
报告期内(2025 年 1 月-8 月),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度报告》、
《2025 年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
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
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
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报告期内(2025 年 1 月-8 月),本人对公司续聘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的业务资格、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和过往审计情况以
及执业质量等方面进行了严格核查,我们同意继续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
审议。
报告期内(2025 年 1 月-8 月),本人及其他两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对
公司管理团队的履职及薪酬情况进行了审查,认为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
制度的管理规定,系按照考核结果发放,薪酬方案较为科学、合理,较为符合行
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
经验为公司的高质量、稳定性、可持续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
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新法律法规的培训,及时掌握
相关政策,尤其是加强对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相
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强化法律风险意识,促进了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刘晓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