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张人千)
作为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
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并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积极有效的支持和配合,未有妨碍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情况发生。在关联交易及重大生产经营投资决策时,独立董事发挥了
在财务、法律及战略决策等方面的专业特长,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对于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现将独立董事2025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
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本人担任第四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
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张人千:1974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北京航空航天大
学博士,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现任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中国仿真学会离散系统仿真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学堂在线国际OUMBA项目学
术委员会主任。
(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及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
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
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
员处取得额外的其他利益,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的其他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情况
情况。
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要求,本着勤勉尽
责的态度,认真仔细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
出建议,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对各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
应的审批程序。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未召
开战略委员会,本人均亲自出席相关会议,根据自身专业知识,客观审慎行使
表决权,积极履行委员的相应职责,对各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对相关议案提出异议。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事宜进行了沟通,审议通过了《公司终止出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人亲自出席相关会议,参与议案表决。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累计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独董
专门会议、
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契机,深入了解公司整体运行情况、
信息披露管理、合规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信息,时刻关
注公司发展;并积极与公司管理层、内审部负责人及外部审计项目负责人进行沟
通,积极关注行业及市场变化,为公司规范运作和稳健经营提出指导性意见,对
公司重大事项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为
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积极沟通,监督公司内部控制流程
的有效运行。本人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保持交流与沟通,就财务报表的审计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及审计过程中识别的重
大风险点进行了深入的讨论,保障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常开展,确保审计结果客
观公正。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主动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增进
中小股东对公司的了解。同时,本人在定期报告披露后,积极参加相关业绩说明
会,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并主动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的提问,
了解中小股东的想法和关注事项,并就相关事项与管理层进行讨论,切实维护中
小股东的利益。
本人出席了公司2025年7月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对《关于<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投了赞成票,并就相应议案在2025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上的审议表决情况征集委托投票权。
(七)其他情况
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行使独立董事特殊职权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应当披露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公司终止出资设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经核查本次终止投资事
项是鉴于当前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影
响公司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交易的必要性和
定价的公允性方面均符合关联交易的相关原则要求。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承诺变更或者豁免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关联方及公司均在明确的履约期间内严格履行承诺,
承诺主体未变更或豁免承诺,未出现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况。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于董事会召开前积极参加审计委员
会相关会议,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进行重点关注和监督,认为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地编制了定期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
真实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
健康,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保持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董事会第四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深入讨论,
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
则,认真负责地完成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
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
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经由董事会和股东会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
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于董事会召开前召集、召
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相关会议,对《确认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的议案》等议案进行深入分析后发表了同意意见,认为公司的薪酬方案设计结
合了公司当前经营情况及业绩表现,综合考虑了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在整体
设计上体现了合理性和公平性,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十)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
就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了重点审核,认为公
司股权激励方案设计合理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利
于对公司员工形成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并通过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
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对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本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
就且激励对象主体适格,同意公司管理层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四、总体评价和意见
以上是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的汇报。报告期内,本人作
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
尽职守,积极履行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同公司董事会、经营层及管理
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与合作,为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维
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东负责的精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义务,进一步加强与公司董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密切关注公司的
生产经营活动,加强学习,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有效地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北京海量数据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人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