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平
台”)与投资者交流,建立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投资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深圳
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在互动易
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
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
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
提问进行回答。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
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
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
应当加以整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
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
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
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
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
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
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
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
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
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
生品种价格。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
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
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
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
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
门,证券事务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策划、安排和组
织互动易平台的问答回复。
第十一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整理。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
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二)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人员,起草信息发
布和问题回复相关内容。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部完成相关内容的起草。
(三)内容审核。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审
核;如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内容,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
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四)内容发布。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内容经审核通过后,由证券事务部在互动
易平台进行发布。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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