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海讯: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黄正)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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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黄正)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黄正作为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独立董事,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积极
出席相关会议,审慎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
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行职责
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 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黄正,中共党员,1957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
学历,1975 年 3 月至 1978 年 3 月,任北京市顺义县杨镇公社东庄户大队生产队
长、党支部委员;1978 年 3 月至 1982 年 1 月于武汉地质学院学习;1982 年 3
月至 1985 年 12 月,任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助理研究员、党支部委员;1985
年 12 月至 1997 年 7 月,先后任中国科学院办公厅秘书处秘书、副处长、处长;
月至 2017 年 7 月,先后任中国科学院声学研究所所长助理、所务助理;2005 年
北京声超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4 年 6 月至今,任北京中科视云科
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4 年 7 月至今,任中科华影(北京)数字
电影院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2018 年 5 月至今,任北京中科海力技
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7 月至 2023 年 6 月,任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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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视恒达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2021 年 6 月至 2022 年
  (二) 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本人满足独立董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规定。
  二、 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人始终以勤勉尽责为原则,出席公司董事会并列席股东会。2025 年度,
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股东会 4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0 次,均亲自出席,
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及委托他人代为表决的情形。在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
议案后,依法审慎行使表决权,对所有审议事项均投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记录。
本人列席股东会 4 次,会议召开程序合法合规,充分保障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
法权益。
  (二)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及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2025 年积极参与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共计 4 次。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职尽责,认真参
与委员会各项工作,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2025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各项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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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会会议 10 次。履职期间,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集资
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聘任财务总监、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银行授信及担
保等重要事项进行审慎审议,掌握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与执行情况;认真审阅公司季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听取内控审计部工作汇报,
并对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给予专业指导。
  年度审计期间,本人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
的汇报,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充分沟通,密切跟踪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与实施
进度,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深入交换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各
项职责。
员会会议 2 次,报告期内无缺席。履职期间,本人严格依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认真听取管理层关于公司
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汇报,密切关注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并围绕公
司发展战略布局、经营管理优化等方面提出专业意见与建议,切实履行了战略委
员会委员的各项职责。
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履职过程中,本人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履职,对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
相关事项进行审慎审议,认真核查公司换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与专业胜任能
力,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各项职责。
  (三) 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告期未有缺席会议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对关联交易、重大担保等相关事项进行认真审查,积
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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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督促指导内控审计部对公司经营运行情况进行
检查,认真审阅内部审计计划及报告,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及实施情况;积
极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情况进行沟通交流,及时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进展
情况。
  (五) 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观调研等形式,不定期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人员进行沟通、座谈,对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作以及董
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监督,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累
计现场工作时间为 17 日。
会及股东会会议。重点督导 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一季度、半年度及三季度
报告的编制与披露工作,参与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审议、子公
司授信及担保事项审议等工作,严格把关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与潜在风险;密
切关注公司资本市场动态,现场出席 2024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积极回应中小
股东关切的问题。
  本人实地走访全资子公司青岛海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及公司青岛分公司,深
入了解当地业务布局、财务运营及项目推进情况;多次与内控审计等部门负责人
现场沟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与内控合规运行予以专业指导。同时,始终心系
公司长远发展,就公司战略布局与发展方向多次与高级管理人员深入交流。
  (六) 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业绩说明会,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关注点、诉求与意见,围绕投资者关切事项与
公司管理层深入交流;同时密切关注投资者来电来访、互动易提问及答复情况,
积极督促公司持续优化投资者沟通机制,保障沟通渠道高效畅通,切实维护中小
投资者的知情权与合法权益。
规则,结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案例开展常态化学习,不断夯实专业基础、提
升履职素养;加强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的沟通协作,为公司科学决策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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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控提供专业意见,助力公司持续规范运作,切实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与投资者权
益保护能力。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
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度,重点关注事
项如下:
  (一) 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
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
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
定期报告全文,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
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
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经核查,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也符
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能够有效保障公司规范运作、防范和控制公司
经营风险,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二) 股权激励事项
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回购的
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
关规定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认为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 2025 年 5 月 28 日为授予日,并同意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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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授予条件的 78 名激励对象授予 148.91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7.28
元/股。
  本人认真参与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与核查。本次激励计划旨在激励
核心技术人员、激发团队价值创造能力,激励方案及实施流程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基
于审慎判断,本人就本次股权激励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独立的同意意见。
  (三)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围内为公司提供担保。本人认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助于日常营运
资金周转,满足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实际控制人蔡惠智先生视情况在授信额度范围内提供担保,未收取任何担保
费用,无需提供反担保,体现了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容诚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
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
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公正、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完成了相关审计工作,续聘有
利于保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有利于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本人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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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换届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至第四届董
事会届满之日止。2025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同意
聘任姚浩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同意聘任原吉刚先生为公司副总
经理,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人对以上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 其他工作
况;
     五、 总体评价和建议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
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
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习法律法规与监管政策要求,忠实审慎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推动公司持续规
范运作。同时,充分发挥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
助力董事会提升科学决策能力与治理效能,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北京中科海讯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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