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工光科: 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晔)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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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晔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有关法律
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履行独立
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地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
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朱晔,男,1966年出生,管理学硕士,教授,律师资格,历任江西财经大学
法学院教授,法学院副院长,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主任,现任广
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广东省地方立法研究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研究员。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
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
形,不存在《公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中规定
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
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人员的条件,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等要求以及《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次提名委员会会议、3次战略委员会会议。作为公司
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和委员,本人积极参加各项会议,本着
勤勉务实、客观审慎、诚信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相关资料,并结合个人的
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在了解审议事项的基础上,以审慎的态度行使
表决权和发表独立意见。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董事会
独立董
                   以通讯方式
         现场出席
事姓名 应出席董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参加董事会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出席会议
    事会次数
                   次数
 朱晔    6       2        4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出席次数
  朱晔         4     4    2     2    3     3
次,实际出席3次。审议了关联交易、财务公司风险评估、定期报告等议案,切实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本人参加了该委员会召开的日常会议,积极参与委员会相关工作,并对提交董事
会讨论的事项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发挥了科学决策的作用。在2025年主
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
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
关于收购烽理光电少数股东股权、公司十五五发展规划及2024年度ESG报告与公
司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沟通,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
作用。
 本人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工作经历
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积极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职责。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的薪酬与考核
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2025年重点审核了继续为公司董监高人员购买责任险、
高管人员薪酬和年薪兑现方案等,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
务。
  (二)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作为法律背景独立董事,在2025年度能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
务。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证券投资部及审计法务部门进行深入交流,密切关
注公司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有效性及生产经营过程中潜在法律风险的防范、规范
运作,并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
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现场调查。
     本人认为公司2025年董事会、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对于董事会会议及专门委员
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公司均及时向本人提供了会议材料和相关资料。本人也通过
线上沟通与现场交流的方式,详细了解了公司的有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对提
交的议案认真审议、审慎表决。
有反对、弃权等情形。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
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
训,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
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听取
公司经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
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使公司能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等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
权利和义务,在对董事会议案做出决策前,仔细审阅相关议案资料,详实听取公
司相关人员的汇报,并根据需要进行主动调查,以便充分获取决策所需的情况和
资料。
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新颁布的各项法规、制度,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
治理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通过不断的学习提高自
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
进一步规范运作。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本人还通过会谈、
电话等方式与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
对公司生产经营、制度建设、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进行调研,对公司重大事项
通过现场与通讯的方式进行了详细问询。除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外,在公司相
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对公司的重要客户进行了现场实地调研、考察,并充分利用各
自的专业知识对公司的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未来方向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与本人保持经常性的沟通,及
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并采纳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使独立董事更加积极有效地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切实有效
地维护了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对公司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
利润分配、信息披露、股东承诺履行等事项予以重点关注,从有利于公司持续经营
和长远发展以及维护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发表了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对增强
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重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对公司业务独立和财务状况影响以及风险等维度,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进行了重点关注和审议。
  在报告期内,本人未发现公司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本
人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
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
用违规的行为。
  (四)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负责人经营
业绩考核办法》按年度对其进行绩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其薪酬,并经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后执行,符合公司治理的相关要求。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本人认为,致同具备从事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从业人员具备独立性,拥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能力,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六)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文件的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
人同意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七)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期货和衍生品交易。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的履行
  公司及股东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本人持续关注并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认为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健全且能
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执行。2025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已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我国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监管部门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要求,内部控制制度执
行有效,公司运作规范。
  (十一)其他重点关注事项
的措施情形;
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经审阅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认为其具有多年财务管理
及相关工作经验,具备担任上述职务的任职条件,具备相应的能力和职业素养;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相关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
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
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在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
立、谨慎、勤勉的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优势
和独立判断作用,为公司董事会的正确决策提供参考建议,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
股东的合法权益。
                            述职人:朱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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