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测导航: 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葛伟军)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4-17 00:43:53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报告(葛伟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葛伟军,作为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有关要求,认真、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积极出席 2025 年度内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公司提交的每项议案,并
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的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
专业性作用。现就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及专业背景
   本人葛伟军,中国国籍,男,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 年 11 月生,拥有北
京大学法律学系学士学位、剑桥大学法学院硕士学位和九州大学大学院法学府博
士学位,现任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同时兼任中国法学会商法学研
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市法学会文化法学研究
会副会长,以及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
院、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和上海仲裁委员会等仲裁机构仲裁员。本人
经大学法学院,2022 年 1 月至今任职于复旦大学法学院,2020 年 12 月至今任公
司独立董事。此外,本人还担任上海复旦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监事、珀莱雅化妆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萤石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常州易控汽车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非上市公司),曾担任上市公司浙商中拓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
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
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中关于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出席及列席会议的情况
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个生
产运作和经营情况,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
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
用。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和重大经营管理事项符合
法定程序,合法有效。除按规定须回避的议案外,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
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阅读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
      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列席股东
姓名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会次数
        次数    次数     参加次数   席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葛伟军     13    0       13        0    0      否       5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提
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
事会议事规则》及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相关
职责。
委员会 2025 年度召开的 6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银行授信担保》
的议案、关于《公司为供应链客户提供信用担保》的议案、关于《公司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
司<2025 年第一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包含三个子议案:关于《修订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二
季度内审报告>》的议案、关于《开展跨境资金集中运营管理业务》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内审报
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报告>、<2025 年年度内部
审计报告>及<2026 年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共 20 项议案。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度召开的 12 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 年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
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方案执行情况
及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公司<2025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5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核实公司<2025 年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符
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共 26 项议案。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责,多次参加独立董事现场及线上沟通会。本人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注册会计
师、内部审计部门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
况、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探讨和交流,听取注册会计师及内审人员介绍审计工作
计划、审计进展情况及审计工作总结报告等,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
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其解决方案,并就相关问
题与注册会计师、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了解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运
行状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工作情况
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列席股东会、审阅会议材料及相关文件、与审计师及公司管
理层沟通、现场调研及其他相关工作等,同时利用参加会议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
司进行现场交流和考察,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信息,
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为公司的发展战略及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
合理化建议。
  公司管理层非常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
对本人提出的问题能够做到及时落实和反馈,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
件和大力支持,能够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
的情况。
  七、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作的其他工作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
事法学相关专业研究,密切关注公司的内控管理情况,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询问
及与管理层交流等方式,了解掌握公司所面临的宏观经济趋势、行业发展趋势等
宏观情况,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进度等内部动态信息,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和检查;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对公司提交的各项材
料进行认真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充分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
制度。报告期内,本人坚持常态化学习最新监管法规与行业制度,不断提高自己
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八、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任职期间,本人重点关注了公司在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股权激励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等相关事
项的决策程序、执行以及披露情况,对相关事项是否合法合规作出了独立明确的
判断,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
益冲突事项进行了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
中《2024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
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
  (二)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续聘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
审计机构期间,坚持独立审计原则,恪尽职守,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
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程
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本人同
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并
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权激励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量调价、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股票归属、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股票归属、第三个归属期
归属条件成就,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量调价、第三个归属期股票归属,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票归属,2025 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发布、授予登记、2025 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布、授予登记、第
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布等事宜,前述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实施,均已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
露义务,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相关手续。
  (四)治理结构改革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治理结构改革,根据新《公司法》及相关配套制度规则
的要求,推进取消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相关职权等治理改革工作。
本人积极参与了公司章程修订、内部制度衔接、审计委员会职能转变等方面的讨
论,从制度设计和实操层面提出建议,助力公司平稳有序完成治理结构改革。
  九、其他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十、总体评价和建议
司董事会,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提出合理化建议,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
康发展作出努力。2025 年度,公司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了高度的支持和重视,
公司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供更多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葛伟军
【本页无正文,系《上海华测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5 年年度述职
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名:
    葛伟军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华测导航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